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7〕60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92 关键词 懒政怠政 为官不为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履职尽责,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严肃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为重点,以集中督查和行政问责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及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监督内容

(一)加强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督查核查事项落实。对省委巡视、督察和省政府专项督查等活动反馈的问题线索,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抓好调查核实和问题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二)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四大转型”、实施“六大攻坚”、创建“一个示范”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重要民生事项、重点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实施产业升级、城乡统筹、开放招商、改革创新、生态建设、精准脱贫“六大攻坚战”中,以及落实我市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严肃依规依纪问责。

(三)加强市政府集中督查事项落实。在开展集中督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落实成效,对市政府集中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完不成任务、落不到实处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各级、各部门重点任务落实。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对市纪委《平顶山市发展环境现状调研报告》中列举的基础环境差、行政审批慢、周边环境乱、干部精气神不足等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认真整改落实,市监察局跟踪问效。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22日—6月30日)。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视频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地、本部门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日—10月31日)。各级、各部门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8月1日—10月31日)。市政府组织明察暗访小组,对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监督工作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突出标本兼治,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

四、工作方法

深化近两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注重实效,提升专项监督工作水平。

(一)畅通四个监督渠道。畅通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督查检查、部门移送四个监督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全方位监督,全面掌握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处置,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开展三项监督检查。紧扣市政府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四个方面的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一是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扶贫、民生、环保等重点领域部门,立足职责定位,围绕突出问题,开列问题清单,查找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二是重点督查。各级政府要围绕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监察。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窗口单位,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从信访举报、专项巡察、督查检查、部门移送等问题线索中,选定反映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直接约谈行政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问题线索,督促限期落实。对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三)健全两项监督机制。一是健全督查问责机制。由各级政府主导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各职能部门具体督促落实和线索核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做到纵横衔接、各负其责。二是健全问题移交机制。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干部群众意见较大,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移交组织部门进行组织调整;对由于懒政怠政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或构成严重违纪和涉嫌犯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四)强化一项问责措施。加大典型问题和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在媒体上开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专栏,对收集、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布,对典型案件通过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营造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作为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将专项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二)注重教育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开展专项监督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教育,倡导担当负责、履职有为,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深入报道,宣传好作风、好典型、好经验,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围绕监督内容,深入开展集中督查和暗访检查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要切实转变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效。要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电话、网络、微信举报渠道,对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收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有效处理。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突出问题。要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强化震慑警示效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自查整改、工作调度、民主测评、服务回访、问卷调查等制度,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健全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公务人员履职尽责,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鼓励担当,进一步倡导敢为的风气、提升会为的能力、营造想为的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问责情况,每季度最后一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  伟(市政府督查室)

电  话:2663325  

邮  箱:pdsdcs2016@163.com

联系人:张留合(市政府纠风办)

电  话:2665660

邮  箱:pdsjfb@163.com


附件: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docx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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