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7〕11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137 关键词 林业生态建设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11月22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1日



2018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导,以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为建设生态鹰城、森林鹰城、美丽鹰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共安排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36.97万亩,其中新造林23.27万亩、森林抚育12.7万亩、发展花卉苗木1万亩。

三、重点工程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程:

(一)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按照平顶山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在生态廊道、北山森林公园、植物园、湿地公园等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2018年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28.9万亩,其中新造林16.2万亩、抚育12.7万亩。造林树种:松柏类、楸树、白蜡、黄连木、栎类、臭椿、五角枫、枫杨、银杏等。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二)廊道绿化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10.13万亩。各县(市、区)要对高速公路及高铁、国道、省道沿线和淮河主要支流沙河、汝河、澧河、洪河等生态廊道进行高标准绿化。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应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平顶山段生态廊道建设的指导意见》(平政〔2015〕53号)要求,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廊道建设造林绿化任务;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沿线和淮河一级支流沙河、汝河、澧河、洪河沿线生态廊道两侧栽植宽度各达到100米以上;郑万铁路沿线有关县要提前做好规划设计,适时开展造林绿化;县乡道路沿线及灰河、泥河等淮河流域二级支流沿线两侧要求栽植宽度各达到30米以上。生态廊道栽植树种必须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以乡土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树种相互搭配,大力营造混交林,努力建成集生态防护和景观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廊道。造林树种:楸树、白蜡、刺槐、杨树、柳树、枫杨、雪松等。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

(三)山区造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6.26万亩。重点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进行规划造林。对生态脆弱地区结合生态移民,实施困难地造林和封山育林等措施。造林树种:侧柏、油松、五角枫、元宝枫、楝树、栾树、核桃、刺槐、黄连木、柿树、楸树、杜仲等。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

(四)平原沙荒造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2.36万亩。大力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调结构、调树种,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工业原料林、优质林果等,提高林地的生产力,加大木材储量,增加农民收入。造林树种:楸树、香椿、银杏、白蜡、杨树、核桃、黄连木等。

责任单位: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

(五)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3.2万亩。重点安排在区域内的平原乡镇,以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助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按照“不大于300亩一个网格,一路一沟三行树或一路二沟四行树”标准,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田水林路综合整治,修补断网,消除空档,打造农田生态屏障。造林树种:楸树、泡桐、杨树、枫杨、银杏、香椿、栾树等。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

(六)城郊及村镇绿化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1600亩。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搞好新型社区及村镇绿化,重点在新型社区、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造林树种:银杏、白蜡、红枫、桂花、女贞、石楠、樱花、七叶树、五角枫、玉兰等。

责任单位:郏县、鲁山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七)木本油料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9400亩。主要安排在浅山丘陵地区,重点发展以核桃、花椒等木本油料林建设。造林树种:核桃、黄连木、花椒、油桐、文冠果等。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

(八)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2200亩。主要安排在沙河、汝河沿岸,重点发展以梨、桃、石榴等经济林为主的特色林果业。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相关鼓励扶持政策,逐步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兴林富民脱贫的共赢目标。造林树种:核桃、柿子、板栗、梨、桃、杏、李、石榴等。

责任单位:郏县、鲁山县

(九)森林抚育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12.7万亩,涉及鲁山县、国有鲁山林场、国有叶县林场。按照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

责任单位:鲁山县、叶县

(十)沙岛绿化工程

根据沙岛土壤沙质含量高、通气透水性好、保蓄性差、保水保肥能力弱、昼夜温差大的特点,选择耐风沙、喜潮湿等固堤、固沙的封滩树种。在不破坏原有植被的情况下,对原有林分进行适当修枝抚育,伐除枯死木,见缝插绿,适距栽植白蜡、枫杨、沙地柏、柽柳等。

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十一)花卉苗木建设工程

建设任务1万亩。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苗木产业,逐步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区域优势、有技术支撑的花卉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是林业生态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造林机制、绿化用地、资金筹措等关键问题,切实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督导到位,努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并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划,严格管理

要认真做好各项重点工程的作业设计,尤其对国家、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提倡“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巩固国家森林城市绿色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多元融资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林业投入体系。为确保完成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要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造林机制,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努力缓解林业行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力度,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植绿护绿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五)加强管护,确保成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创新管护机制,落实管护制度,完善管护措施,形成各方合力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要建立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优先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加入护林员队伍,为脱贫攻坚增加就业岗位。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准确把握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舞钢市、鲁山县、叶县、郏县要按照上级要求在2019年底前完成国有林场定岗定员、富余职工安置、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企分开、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等改革工作。

(七)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市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造林绿化督查组对各县(市、区)造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周进行1次通报,每半月进行1次综合排名。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或没有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并作出相应处理。《平顶山日报社》、平顶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加大对各重点工程建设宣传力度,并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报道。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苗木标准、造林质量、管护措施等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

1.2018年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计划明细表.docx

2.平顶山市生态廊道建设主要造林苗木规格及栽植密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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