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7〕4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决定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平政〔2015〕3号)、《平顶山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平爱卫〔2016〕6号)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经单位申报、县(市、区)考核推荐、市爱卫办专题培训和复核评审,市政府决定命名鲁山县纪委等51个单位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命名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七矿路小区等9个小区为市级卫生居民小区;命名舞钢市八台镇八台村等58个村为市级卫生村。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落实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巩固和扩大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卫生村创建成果,为维护群众健康、建设美丽鹰城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16年度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名单.doc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