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7〕12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7-00003 | 关键词 | 畜禽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平顶山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牧大县、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省生态循环畜牧业示范市及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为抓手,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严格监管,落实责任,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的新格局,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农牧结合,多元利用。坚持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平衡、农牧结合,分类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2.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重点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3.种养循环,绿色发展。坚持发挥沼气的纽带作用,统筹考虑农村沼气的能源、生态效益,兼顾沼气沼肥的社会经济价值,优化农村沼气发展结构和建设布局,支持各县(市、区)发展沼气沼肥产品多元化利用模式,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4.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生产发展和生态保护并重,统筹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调整优化畜禽生产结构、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于2018年达到85%以上、2019年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基本建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等畜牧大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等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
以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抓手,强力推进2个市级、24个县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畜牧业。继续推行“农牧结合、就近利用”“林牧结合、自然利用”“协议消纳、异地利用”“加工制肥、分散利用”“就地还田、直接利用”“无害处理、集中利用”等6种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培育“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加工带动、养殖带动、合作带动、复合发展”等6种循环发展养殖企业。引导企业探索发展现代农林牧产业化经营综合体,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农牧互补的“千头线”循环发展新模式,在全市形成绿色发展、循环利用、生态高效的畜牧业发展新局面。
(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
依据环境承载能力制定平顶山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引导生猪产业从禁养区、限养区向适养区转移,从养殖密集区向资源丰富、环境承载能力较大的区域转移。进一步稳定猪禽生产,大力发展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继续推动肉牛、奶牛产业集群发展,以郏县红牛、尧山白山羊等地方优良品种开发和品牌创建为依托,大力推进优质肉牛肉羊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平顶山市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宝丰县、叶县要认真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舞钢市、郏县要积极争取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舞钢市、郏县、鲁山县要积极创建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大力开展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创建活动,支持养殖企业加大畜禽养殖标准化改造力度,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体系,实现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支持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建设完善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在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池和输送管网,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同步建设粪污储存、处理与利用等设施。
(四)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立足农村能源革命的总体要求,推广畜禽粪便改造技术,建立标准化农家肥生产体系,推进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能源化、规模化、专业化沼气工程建设,促进农村能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完善沼气工程设施,研发先进技术和工艺,引导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生活用能中提高沼气或沼气发电利用比例,支持各县(市、区)多元化综合利用沼肥、发展沼肥产品,实现果(菜、粮)沼畜种养循环。鼓励支持中小型养殖场采用厌氧发酵的方法,进行自然发酵处理后还田,加快推进病死畜禽的收集与处理工作。准确把握沼气工程在清洁能源、生态环保、循环农业等方面的复合功能,发挥其纽带作用,上联养殖业,下联种植业,促进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循环、绿色发展。
(五)构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
鼓励支持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中心,培育第三方治理企业,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培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粪污处理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建立粪污处理付费机制,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在果蔬优势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粮食主产区,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要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种养业协调发展,构建农牧结合、循环发展机制。
(六)建立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和肥料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切实增强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加快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要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县(市、区)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
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在补贴目录范围内,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机具按照标准进行补贴。落实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入网、土地利用、农业用电扶持政策。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给予支持,市级畜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科技支持
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技攻关和技术优化集成,完善推广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发应用新型粪污处理设备,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开发利用环保新型饲料、投入品和菌剂,不断提高饲料转化和废弃物处理利用效率。大力推广节水、节能、节粮等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减少废弃物产生。加大对规模化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生物天然气工程技术利用的指导力度,强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畜禽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养殖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养殖企业发展清洁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示范带动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市畜牧、市农业、市发展改革、市财政、市国土资源、市环保等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责,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于2018年1月底前制定并公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并报市畜牧局备案。市畜牧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评估,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