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平政文〔2018〕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04 关键词 法治政府建设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省人民政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平顶山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等有关精神,埋头苦干,创新争先,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努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下发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发〔2017〕3号),对今后几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2017年6月,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部署了39项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推进落实机制。制定了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严密组织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和实地督察,进一步推动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广泛组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平顶山市工商局荣获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大力开展法制宣传,2017年,编发政府法制信息853篇,被省政府法制网采用630篇,信息采用量连续数月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培育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平顶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等与平顶山市政府行政行为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各县(市、区)政府、平顶山市政府各部门积极举办法治培训班或专题法治讲座,有力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2017年11月,下发了《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办〔2017〕38号),进一步压实了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责任。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稳妥推进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对44个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进一步厘清了各级政府事权。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取消下放市本级行政职权事项5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28项,削减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事项235项,进一步实现了简权瘦身、服务便民。三是扎实开展“模拟审批”试点建设,审批环节减少12%,审批要件取消36%,审批时间压缩15%,优化了办事环节,提升了服务效能。四是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调整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有效释放和激发了市场活力。五是梳理确认了46个执法主体的随机抽查事项,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六是下发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平政办〔2017〕80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七是努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分批次实施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接入,推动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四、努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完善了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市政府会议组织制度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议事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17年,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重大事项511件,保证了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和平顶山市政府各部门全部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作用。

五、努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制定了201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努力提升地方立法的计划性、指导性和科学性。积极配合平顶山市人大做好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制定规范性文件56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严格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分别向省政府和平顶山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56件,继续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对现行有效的167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保留739件、宣布失效或废止900件、修订39件,进一步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将2017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依托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平台,深入推进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二是分级分批组织了行政人员执法培训,有力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观摩会,开展典型培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不断提升,3个单位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四是认真组织执法主体开展经营者违法风险点和优惠政策梳理,加强事前引导,强化事中服务,规范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五是积极开展案例指导,3个单位选送的案例在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研讨班上进行了经验介绍,4个案例被评选为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典型案例。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结合年度工作实际,部署了7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依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导平台深入推进落实。二是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组织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编制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图。三是组织各级执法主体对行政处罚裁量种类、范围、幅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四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内部法制审核、执法案卷集中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等制度,有力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为331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调整、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60个,保证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

八、努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积极推动构建多元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的问询、质询和执法检查,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2017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2件、政协委员提案312件。不断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的监督,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内部流程控制。加强行政监察和执纪监督,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各级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357个,有力推动了项目落实、政策落地和追责问责。强化市长热线督办转办功能,2017年,市长热线共接听来电118650余个、解答各类咨询及电话交办事项105000余件、网络登记交办事项13330余件,已办结事项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九、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

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托“法治鹰城”“鹰城普法”微信平台,推送普法信息2000余期,社会公众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不断提升。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实现了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平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网格化排查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节处理,各级调解组织入户排查2万余户,预防纠纷6000余件。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17年,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0余件,综合纠错率41.7%。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60余件,树立了行政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不断加大仲裁宣传推广力度,全年受理商事仲裁案件306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2017年,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下一步,我市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任务,落实措施,补齐建设短板。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力度,为实现平顶山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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