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出台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3月11日,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台。按照该方案,我市将通过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推动落实河长制等措施,对我市地表和地下水环境进行全方位治理。

据介绍,我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确保全市19个考核水体水质优良(Ⅰ类至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9%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沙河和澧河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内5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舞钢市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各县、石龙区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3月底前,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限期达标方案,对地表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舞钢市八里河、鲁山县将相河、叶县灰河、宝丰县净肠河、石龙区大浪河进行治理。8月底前,宝丰县石桥镇、叶县任店镇、郏县冢头镇等6个全国重点镇和叶县保安镇等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建制镇应开工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应建设中水设施,已建成的中水设施不得擅自停用。11月底前,全市完成12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建设任务,配套率达到80%以上;完成15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同时,我市还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在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方面,我市将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平顶山段管理,实施水质动态监测,并建设保护区标识、标志等工程。11月底前,白龟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相关企业要完成搬迁或污水治理。加油站等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10月底前,完成焦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防渗设施建设工程。

按照河长制相关要求,有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未经处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及直接出市境排污沟渠的排查整治;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矿渣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我市将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加强对城镇和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涉水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涉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并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行为。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