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平政〔2018〕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8-00010 关键词 对外开放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省有关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全市对外开放水平,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对外贸易规模,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增强开放型经济竞争力,推动平顶山市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打造平台载体,着力提升开放综合竞争力

(一)做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在平顶山市复制推广的基础工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开放高地新平台,目前已经正式运行。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7号)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积极对接,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平顶山市承接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推广工作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

(二)积极推进平顶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紧紧抓住河南省全面展开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机遇,吸收与借鉴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经验,积极推动平顶山市融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体系,打造新型产业贸易服务链,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平顶山市中心支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办好“华合论坛”。顺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坚定开放发展理念,继续办好“华合论坛”,打造平顶山市引资引智引技品牌平台,促进与海内外华侨华人的务实合作,吸引更多海外优质合作项目落户我市。进一步扩大全市对外开放实效,为推动平顶山市加快转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侨办、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侨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两区”提档升级。突出集群、创新、智慧、绿色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集聚区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使其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主导区、科技创新核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加大对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及各类专业园区内部交通、给排水、供热、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提升生产要素支撑保障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争创国家、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示范区,推动服务业“两区”全部晋星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快自主创新平台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将着力实现开放创新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培育创新龙头企业、产业集群与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结合,引进高端科技人才与发挥人才人力资源优势相结合,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相结合。平顶山市要认真学习借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经验,积极参与示范区辐射区遴选工作,以高新区、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为重点,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高端创新平台引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快开放载体建设。全力推进郑州海关驻平顶山办事处和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平顶山办事处的各项筹建工作,争取尽早通过验收、投入运行。着力引进出口型企业,进一步优化平顶山市投资环境,方便企业办理进出口通关业务,增强开放型经济带动能力,统筹全市开放型经济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招商,不断提升开放招商水平

(一)组建产业和产业链招商专业班子。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平顶山市转型发展主题和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着力抓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75号)的落实,重点做好尼龙及化工新材料、智能电力装备、节能环保等8个新兴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冷链物流、服务外包等7个新兴服务业产业集群的产业链招商工作。市级层面,以市县结合方式,联合组建由市级领导任组长的现代服务及金融业专题招商组、基础设施及PPP项目专题招商组、现代农业及食品加工业专题招商组、尼龙新材料、盐化工产业及装备制造专题招商组、机车及零部件产业专题招商组、特钢及不锈钢产业专题招商组、文化旅游产业专题招商组、电子商务及物流业专题招商组、电子信息及智能设备专题招商组、高低压电气产业专题招商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建设市级招商项目储备库。立足平顶山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新兴产业“建链”、传统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强链”,策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招商项目,建设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科学论证和分析评估,从源头上提升招商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增强项目吸引力和成功率。市发改委负责谋划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总量提升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市财政局负责谋划一批重大民生工程PPP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谋划一批工业领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重大项目;市教育、科技、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旅游、粮食、农机、盐业、供销、市场发展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谋划本行业内重大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谋划符合本地主导产业定位、与重点招商区域和行业龙头企业有战略结合点的项目。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招商项目储备库的完善充实、项目宣传推介、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农机局、市盐业局、市供销社、市市场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举办产业专题招商活动。按照全市年度开放招商工作计划要求,全力抓好市委、市政府主导的大型招商活动和部分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题招商活动的组织实施,抓好签约项目落实。积极引导全市产业集聚区参与招商活动,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环节项目、延伸产业链的配套项目,加快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鼓励支持服务业“两区”重点引进研发设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商贸会展、休闲旅游、医疗保健、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抓好重点区域精准招商。以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环渤海地区为突破口,聚焦国内外500强企业、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上市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在长三角、珠三角和闽东南地区,着重用好上海市、深圳市、厦门市客商和产业资源,以吸引新材料(尼龙、PC)、新装备、新能源、新医药四大产业链等产业转移为目标,采取专题推介、与当地商(协)会和知名投资促进机构合作的方式,开展定向招商;在环渤海地区,着重用好全球企业区域总部和中央企业资源,重点加强与国内外500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研发机构的项目对接洽谈,着力引进具有产业引领性、突破性、方向性的高附加值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发展规划、主导产业定位和行业职责,主动选择对接目标,找准切入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招商方案和支持政策,承接和吸引产业项目和优秀企业落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多元化招商模式。在继续做好产业链式转移、亲情招商、委托招商、节会招商等形式的同时,探索利用平顶山市现有的政府驻外机构、重点产业协会、异地在平商会、异地平顶山商会平台,加强与国内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知名投资促进机构等民间组织的联系交流,开展商(协)会招商。整合网络资源,推进平顶山市招商引资网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传播方式,实现常态化的网络招商。为现有外来投资项目提供专业化、精细化贴心服务,推进以商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外侨办、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招商引资的督查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商项目推进机制,以促项目落地生根,发展壮大为目标,对属地内投资签约项目建立台账,实行“四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和“五定”(定目标任务、定工作内容、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主体、定考核奖惩)制度,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市商务局负责每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活动,考评结果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市级层面全力推进亿元以上签约项目落地,建立进度台账,分步分级督查,确保按时开工、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一)抓好外贸促进政策落实。强化外贸出口政策的实施,落实出口退税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国家、省进口贴息政策,促进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资源型产品进口。开展重点外贸企业调研,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活动。继续开展政策落实和进出口目标完成情况专项督导,定期通报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激发工作动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抓好出口新增长点培育。在巩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舞钢公司、平高集团、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个河南省国际知名品牌的同时,积极培育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等企业争创知名品牌。重点抓好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河南鲁吉兰实业有限公司等出口潜力企业,全方位跟踪服务,对平高集团、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矿机有限公司签订的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设备项目实行动态跟踪。在稳定好欧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的同时,鼓励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利用各种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力争再引进一批出口项目,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增强平顶山市外贸进出口后劲。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抓好市级出口基地培育创建。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出口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6〕29号)要求,加大市级出口基地培育力度,对有一定产业基础、企业相对集中、产业优势明显的产业集聚区加快推进出口基地创建工作,积极申报省级出口基地。推动以平高集团为依托的电器装备、以舞钢公司为依托的特种钢材、以河南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河南力帆树民车业有限公司为依托的摩托机车、以河南奔宝皮件有限公司为依托的小五金、以河南省舞钢市银龙集团公司、舞钢市真源制衣有限公司和河南平棉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的纺织服装等出口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链完整、带动力强的出口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四)抓好跨境电商推进工作。落实《平顶山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16〕39号)要求,深化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的合作,充分发挥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的外贸人才培训、国际物流、通关、结汇、退税及金融等服务作用,帮助全市外贸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电商营销、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支持跨境园区、高校等设立跨境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加快推进平顶山市跨境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引进和承接境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到我市落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外经工作水平

严格执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和国家对外投资阶段性管控措施,落实企业境外投资以备案为主的管理模式,落实企业对外投资自主权。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推动平顶山市传统优势产业“走出去”发展,向境外转移富余产能,拓展发展空间。以对外承包工程为先导,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有效带动全市装备、材料、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加强外经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管,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支持政策、风险预警信息,保护“走出去”企业及人员合法权益。有序开展外派劳务工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拓宽开放领域,促进内外开放融通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扩大民间投资。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领域一律对外开放。

(一)农业领域。依托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围绕平顶山市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建设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高标准粮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规划等,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鼓励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国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对引进外来资金新上的项目,享受省、市级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同等优惠、奖励、扶持政策。鼓励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服务业领域。积极承接服务业产业转移,在银行保险、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文化旅游、科技、医疗、教育等领域,签约落地一批战略合作项目。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争取跨国公司、中央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在平顶山市商务中心区设立地区总部和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结算、后台服务中心。依托各类招商平台,面向境外和沿海地区,采取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等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平顶山市服务业“两区”、物流园区、文化园区、旅游景区的建设开发。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城乡建设领域。在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房地产项目建设和市场准入等方面,最大限度放宽对外来投资的各种限制。鼓励引导境内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PPP等多形式、多模式投资平顶山市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城乡公共交通、生态环保、信息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社会事业领域。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职业院校在平顶山市设立分校,共同举办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境内外资金投资兴办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建设培训、实训基地设施;支持民办学校整合资源,引进境内外资本联合办学,组建教育集团。落实好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吸引境内外资本来平顶山市开办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在非基本医疗服务、特色专科医疗服务、个性化医疗服务领域投资,参与兴办养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广泛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境内外科研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在平顶山市建立研发中心、重点实(试)验室,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合作攻克一批重大技术难题;对在平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集团)根据政策给予相应奖励。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完善服务举措,构建公正和谐营商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城市环境建设,积极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效率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多证合一”。全面实行外来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对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全覆盖。提高服务效能,探索推行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度。实行重大项目领导分包制,承办和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服务、亲自协调、亲自解决有关问题,对项目洽谈、签约、审批、投产、建设等过程要一包到底。健全外商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市、县两级设立外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受理与处置外商投诉事项,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十三条禁令”,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健全体制机制,加大开放招商工作力度

(一)完善招商引资领导体制。调整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制定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专题招商活动、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建设招商项目库、督查签约项目落实、考核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处理项目落地有关问题等日常事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强化对招商引资的督导考核。严格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平顶山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6〕113号)要求,对县(市、区)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规模的经济点评会,由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作经验介绍、落后单位作表态发言。制定《平顶山市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充分发挥市直单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行业主管作用,鼓励市直单位积极组织、参与和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完善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对重大活动中的签约项目实行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联系制,3亿元以下项目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联系,3亿元以上项目由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1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主要领导联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开放招商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实抓好开放招商工作。把开放招商作为一号工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实行“二分之一”工作法,做到带头招商、一线招商。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政策保障。市商务、财政部门要结合平顶山市开放招商工作实际,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各类促进资金,完善配套资金使用办法。加大对重大招商项目的扶持力度,发挥各类资金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大对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贸易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与非金融公司的合作,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与激励机制,推行企业、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模式,提供一揽子全方位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研究破解开放招商“瓶颈”制约的具体措施,不断强化规划、土地、环保、资金、劳动力、能源供应等生产要素保障,全市的工业用地指标和环境容量优先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和重大招商项目需求。加强银企对接,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多渠道搭建劳动力供需平台,促进大学生就近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招商支持,做好招商保障。市财政部门在认真执行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同时,要积极研究招商经费开支办法,做好招商经费保障工作。市编制部门要根据招商需要,适时增加招商工作编制,充实专业招商队伍,保障招商部门工作需要。确保全市开放招商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商务局。

(四)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市直部门抓“线”、各县(市、区)政府抓“块”,切实形成条块结合、分工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开放工作格局。市发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业信息化、农业、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开放招商工作方案,明确机构和人员,抓好各自领域内的开放招商工作。市政府外侨办、市台办、市侨联、市工商联要充分用好现有合作关系平台和客商资源,加大互动力度,积极为扩大开放牵线搭桥。市政府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签约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政府外侨办、市台办、市侨联、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在加大对现有招商人员培养、素质提升的同时,积极选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开放招商一线工作。在招录引进各类新型急需复合型招商人才方面,赋予招商部门相对独立运作权。在招商队伍培训方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部门要联合开展针对性强的招商引资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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