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告知书

文号 索引号 00545225x/2018-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信用监管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全市各级注册登记的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将企业报送与公示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报送与公示相关规定

  (一)年度报告时限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企业年报报送与公示的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可选择)、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可选择)、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可选择);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可选择)、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可选择)、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三)错误信息更正时限。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二、即时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一)即时信息公示的时限规定。企业应当自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二)即时信息公示的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错误信息更正时限。企业发现即时信息公示错误的,应及时进行更正。

   三、登录方式

   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即时信息。

   四、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在“工商联络员登录”时,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手机短信动态验证码输入登录。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选择报送年度(以往年度未报送的须逐年填报),逐页填报完年报信息,点击最后一页的“提交并公示”键,完成选定年度的年报报送与公示。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即时信息公示登录方式与年报相同,登录后选择“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选定即时信息公示事项,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并公示”键,完成即时信息公示。

   五、法律后果

  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即时信息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誉将受到影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及即时信息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积累信用的过程,望广企业积极履行义务,及时、如实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及即时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市工商局:0375-2588161(企业)

    市社保局:0375-2978878

    市统计局:0375-2639986

    郑州海关:12360或95198

    技术支持电话:0375-2588080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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