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8〕31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8-00038 | 关键词 | 厕所革命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平顶山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19日
2018年平顶山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11号)要求,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厕所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着力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不断提升平顶山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厕所不少于75座,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内5区)建成区新建、改建厕所不少于15座,所辖城郊村每村新建、改建厕所不少于2座;各县(市)、石龙区建成区新建、改建厕所15座以上,每个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新建、改建厕所2座以上;全市旅游景区新建、改建厕所 93座以上。通过推进“厕所革命”,做到全市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整洁卫生、群众满意,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找厕难”“如厕难”等问题。
(三)设计建设标准
1.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改建厕所内部设施要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做好厕所外部建筑设计,外观、色彩、造型要与周边环境和建筑协调,突出厕所建筑标志。要将厕所与垃圾中转站、环卫工人休息室、营业店面实施一体化建设,拓宽厕所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建设;提高女性厕位比例,新建、改建厕所要满足男女厕位达到2:3的比例标准,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2.实施厕所建设时,要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4-2012),满足厕所设置密度和设置间距的要求。厕所设置密度要求:居民区为3-5座/平方千米、商业区为4-11座/平方千米、交通设施及绿地区为5-6座/平方千米、工业区为5-6座/平方千米。厕所设置间距要求:城市商业路段服务半径不大于400米、居住区生活路段服务半径不大于600米、交通路段服务半径不大于1200米、休闲广场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乡镇建成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有公共活动区的村庄每个村庄设1座。
(四)资金保障
市内5区在城区内新建厕所建设资金,按照快建多补的原则由市级财政予以补贴。2018年7月1日前建成的,市级财政负担70%;2018年10月1日前建成的,市级财政负担60%;2018年10月31日前建成的,市级财政负担50%。其他县(市)、石龙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厕所费用均由其本级财政自行承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厕所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推进负责全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厕所革命”工作督导检查、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编制厕所建设实施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区域类别和人流量,统筹安排中心区、乡镇、旅游景区厕所建设,并在全面摸清厕所现状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厕所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以及新建、改建厕所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建设用地、建设时间节点、资金落实等内容。实施方案经本级政府(或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市旅游局。
(二)县城及以上城市厕所建设
各责任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区域厕所建设,重点解决好老城区公厕选址难、落地难等问题。要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临街围墙内空地、城区道路、广场、游园绿地、绿化带、商业区、车站、住宅区等处进行选址建设。选址特别困难的区域应积极协调沿街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用于改建厕所。沿路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服务场所的内部厕所要全部向社会开放,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厕所标识和指引标志,补充厕所数量、让厕所不再“隐身”,满足人民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如厕的需求。同时,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原则严格审批,不能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乡镇(中心村)厕所建设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等政策,做足宣传推广,转变群众如厕观念,推动乡镇厕所建设。按照乡镇建成区400 米至500米设置1座、有公共活动区的村庄每个村庄设置1座的要求,参照城市厕所二类标准进行建设,重点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集贸市场等公共厕所建设,提升乡镇、村社厕所基础设施水平。每个县(市、区)确定1个乡镇作为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试点,非试点乡镇确定1个村作为实施农村“厕所革命”试点,制定配套政策,明确建设改造标准,积累工作经验,逐步推开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改造。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旅游景区厕所建设
要结合景区发展需要,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要求,在设计、建设等方面与我市的本土文化元素、城乡整体环境、地域特色相融合,打造标准化旅游厕所,提升城市旅游形象。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1日-5月30日)
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绘制完成公厕电子地图,标明计划新建、改建厕所的位置、规格等信息。同时,落实保障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6月30日)
完成所有建设手续,确定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建立建设工作台账,启动开工建设。
(三)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7月1日-9月30日)
根据确定的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每个施工环节质量,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5%以上。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
2018年10月5日前,各责任单位组织自查自验,向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申请。2018年10月10日,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全市厕所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以备全省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是厕所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厕所革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在厕所建设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将“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厕所建设管理资金需求。
(二)探索建管新路子
积极探索财政投入与市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厕所建设管理新方法。可采用“以商建厕、以商管厕、委托建设、厕所冠名”等多种运营管理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和运营维护。通过厕所外墙广告和内部多媒体推广、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费等方式,补贴厕所运营维护经费。
(三)积极推广新技术
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在新建、改建厕所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满足节水、节能、环保等技术要求,推广应用循环水冲、微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可生物降解泡沫等技术,通过电子分解光触媒、射线杀菌等除臭杀菌技术,消除异味、杀毒灭菌。推进厕所生态化、低碳化、职能化、人性化发展。
(四)建立联合督查机制
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市旅游、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厕所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问责。同时,将厕所建设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A级景区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市旅游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厕所革命”当作改陋习、倡文明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完善公厕配套设施、优化入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厕所革命”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平顶山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