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8〕2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8-00024 | 关键词 | 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8年10月31日
县(市、区)2018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结构优化升级
1.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和一县(区)一主业发展水平。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4.粮食总产量及种养结构目标完成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
6.税收收入及增长速度。
二、创新驱动发展
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9.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及增长速度。
三、基础能力建设
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速度。
11.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总量及增长速度。
12.节能减排。
13.环境质量达标率。
14.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率。
四、新型城镇化
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
1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速度。
17.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8.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
五、省、市下达的其他责任目标
19.确保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省、市要求,保持社会信访稳定。
20.完成市定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21.完成市定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目标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2.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3.完成市里确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市创建和专利申请增长量、专利授权增长量目标任务。
24.完成省定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25.完成全市烟草业转型升级目标任务。
26.完成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
27.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目标任务。
28.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完成市里确定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29.完成市里确定的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目标任务。
30.完成市里确定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任务。
六、前置类扣分因素
31.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32.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33.重特大刑事案件。
34.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35.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6.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
37.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38.去产能专项工作。
39.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工作。
40.政府债务是否超出合理区间。
41.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42.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43.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市发改委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完成省下达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50亿元。
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0%左右。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市重点项目投资700亿元。
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6.完成2018年度春运工作任务。
7.服务业“两区”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亿元。
8.配合平顶山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整体推进,履行好经济体制改革职责,完成201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9.有效推进精准扶贫,争取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和易地搬迁)资金5000万元。
三、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3.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教育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消除大班额目标任务。
2.加快推进“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工作,全面完成五年规划目标任务。
3.督导鲁山县、叶县做好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工作。
4.积极推进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5.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
6.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接收率达到100%。
7.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积极开展对口支教工作,从局属学校选派100名教师到农村支教。
8.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科技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大力推进“四个一批”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作。
2.鼓励创建研发机构,培育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创新载体10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首创领先技术10项以上。
3.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
4.实施百项成果转化工程,优选100项能促进平顶山市转型发展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利申请2300件以上;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6.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科技人员下乡2800人次以上。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3.中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8%左右。
4.持续做好工业转型发展攻坚工作。
5.继续实施企业大服务专项行动。
6.组织推进中国尼龙城、中原电气城、全国重要的不锈钢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7.继续组织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民政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低保标准略高于扶贫线,确保兜底保障到位。
3.完成2018年度省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敬老院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
4.巩固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配合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导,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5.扎实做好第九届村委会和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2018年6月底前圆满完成;积极开展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确保完成15个规范化社区的检查验收工作。
6.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机制,积极创建5—6个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7.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财政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任务。
3.严格防控地方债务风险。
4.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扶贫开发。
5.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6.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严格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财政支出控制在调整后的预算之内。
7.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县(市、区)财政局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政策。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城镇新增就业5.7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63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7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4.5%以内。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3.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1500人次、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5400人次,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1.2万人。
4.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
5.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亿元。
6.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年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5.97万人、196.22万人、410万人、43万人、36.28万人、40.57万人。
7.调整退休人员退休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8.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9.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7500人。
10.继续实施欠保行动计划,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11.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370万人。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
13.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三、共性目标
14.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5.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6.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7.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8.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9.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省定目标。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主动服务,保障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依法及时用地,推动总投资80 亿元的40万吨PC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
4.扎实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启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规范农村用地行为。
5.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发挥土地储备作用,科学供应土地,增加市财政实际收入。
6.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
7.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耕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拆旧复耕任务并产生节余指标,指导各县(市、区)科学使用节余指标。
8.大力实施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素覆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支撑。
9.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大调查,坚持科学调查,严控质量关,为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10.推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以群策群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环保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06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219天以上。
2.2018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地表水和饮用水水质目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完成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3.2018年土壤环境目标。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管控。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4.认真完成“2018年度我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5.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开展城市规划区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引导鼓励中型燃煤锅炉淘汰、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探索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逐步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监控体系、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年度工作任务。
6.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目标。2018年,确保全市20个考核水体水质优良(Ⅰ类至Ⅲ类)比例总体达到60%以上,力争达到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5.9%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7.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掌握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类型、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制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制度规定,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管控,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三、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市中心城区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3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8%,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燃气普及率达到97.5%,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新建、改造、提升公厕55座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32平方米,新建、改建城市绿道20公里以上。
2.全面完成市本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落实河长制要求,完成黑臭水体销号。督促指导所辖县级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3.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4.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中心村)、旅游景区新建改建公厕335座以上,确保年底前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厕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
5.大力推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工作,年底前,77条断头路全部开工,完成总量的70%。
6.积极推进9条道路绿化改造,其中建设路(凌云路—新新路)、稻香路(平安大道—南环路)、南环路(新华路—诚朴路)、南环路(凌云路—稻香路)、湛北路(凌云路—春华国际)5条道路绿化改造完工;平安大道(西环路—西平郏路)、新新路(平安大道—六矿)、香山大道、西平郏路绿化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完成60%;完成15个游园提档升级和城区18座立交桥立体绿化等工程。
7.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指导舞钢市、鲁山县完成省级达标验收。
8.完成省定我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任务。
9.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验工作任务。
三、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3.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2018年12月底完成平顶山市全域规划编制工作。
2.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及修编。2018年12月完成总体规划纲要。
3.按照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同步开展平顶山市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按照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同步开展平顶山市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5.平顶山市通风廊道规划正在项目招标工作前期准备阶段,标书初稿已确定,2018年12月底完成编制工作。
6.2018年11月底完成平顶山市北部山体生态修复暨文化休闲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加快城市组团间快速通道建设。
3.推进沙河复航、大南环、大西环、北环路升级及西延、平叶快速通道、平鲁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做好鲁山机场、许南公路东移、平宝路改线和焦平、焦唐高速平顶山段等项目前期工作。
4.2018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计划总投资30.52亿元,其中
鲁山机场计划投资1亿元,加快推进鲁山机场项目前期工作。
5.高速公路计划投资14亿元,配合推进郑西高速平顶山段、周南高速平顶山段项目建设,加快焦平、焦唐高速平顶山段项目前期工作。
6.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计划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100公里,加快推进新宝大道公跨铁立交桥、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大西环)、S232云叶线平顶山北渡镇至叶县孙娄庄段改建工程(平叶快速通道)、S325漯嵩线平顶山朱砂洞至鲁山申庄段改建工程(平鲁快速通道)、S324郸汝线叶县遵化店至鲁山黄庄段改建工程(大南环)、S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北环升级及西延一期)等项目进度。
7.农村公路计划投资2.3亿元,新改建里程330公里以上。
8.运输场站计划投资0.27亿元。舞钢长途汽车客运站和叶县客运南站基本完工,争取崇文路公交首末站开工建设。
9.内河航运计划投资0.95亿元,沙河复航项目主体完工。
二、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3.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水利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打造全域生态循环水系,推动重点河流与主要水库互联通、丰枯调剂。
3.加强农田水利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万亩、节水灌溉面积6万亩。
4.编制完成全域生态循环水系规划,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城市应急引水、北部山区生态修复供水、昭平台水库除险加固扩容等项目建设。
5.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非法采砂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等,切实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6.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7.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确保标准以内洪水安全度汛,全市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提防不决口、排水畅通、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用水安全。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农业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完成粮食总产142.5万吨以上的省定目标。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抓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建设。
3.建设河南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验区。大力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等农牧结合生态种养发展模式。
4.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效种养业、绿色食品业发展。
5.全域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12个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点。
6.新认定市级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1—2个,培育1—2个市级农业田园综合体。
7.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新认定“三品一标”10个、“鹰城名优”农业品牌8个。
8.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00家、家庭农场80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00人次、农业实用人才600人次。
9.抓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实秸秆禁烧措施,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继续保持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良好态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10.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农村社会稳定。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林业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全市完成造林23.27万亩;全市完成森林抚育12.7万亩。
2.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4.苗木、花卉育苗1万亩。
5.全年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6.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
7.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遏制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事)件的发生。
三、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商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货物贸易进出口:全年计划完成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393255万元(含汝州市20059万元)。
2.实际吸收外资:全年计划完成实际吸收外资45404万美元(含汝州市12248万美元)。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3.全力抓好招商引资。转变招商理念,创新招商方式,瞄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大力开展驻地招商、精准招商,持续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集群招商,探索股权招商、并购招商等新路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加快签约项目落地。
4.持续推动电气装备、摩托机车、小五金、特种钢材、纺织服装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和建设,扩大外贸出口份额。
5.加快推进我市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筹建工作。
6.实际到位省外资金增长5%。
7.加快优化外贸布局,积极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积极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和建设,积极做好各项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8.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的合作,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9.促进内贸流通创新发展,增强商贸服务能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提倡绿色消费;加强运行监测和调控工作;加强服务监管,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10.加快电商扶贫和现代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宝丰县、鲁山县、叶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支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创新物流发展模式,打造物流示范企业。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继续实施农村和校园公益电影放映、送戏下乡、中原文化大舞台、舞台艺术送农民、“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
2.配合全市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好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完成好大型文艺活动的创作工作、排练和演出。
3.加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文化市场平安和谐、健康有序,全年不发生重大案(事)件。
4.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完成省定“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发展文博事业,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促进文物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
6.按照上级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7.认真落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文化产业经营单位扶持力度。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房产管理中心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7023套,基本建成8905套,其中公租房基本建成1530套;列入省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完成90%以上;发放租赁补贴520户。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平政〔2017〕44号)精神,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平台,促进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3.加强预警预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4.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住房状况大普查。
三、共性目标
5.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6.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8.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9.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0.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免费“两癌”筛查和“两筛”任务。
3.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4.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向紧密型发展,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全面推进健康鹰城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市中医院新城区分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市精神卫生中心等项目建设;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
7.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深化“十大指标”考核和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实施“患者满意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8.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深入开展“示范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创建工作。
9.全面落实“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三、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3.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强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18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剩余27户市属及县(市)属“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推进平顶山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全市企业交易动态监管。
3.根据市深化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完成对六大投融资公司资产划拨工作。
4.做好出资企业的责任目标签订和业绩考核工作。完成24家出资企业2018年度责任目标签订工作,完成24家出资企业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5.认真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平顶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发〔2016〕15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国资分配〔2017〕132号)有关规定,参照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完成年薪制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和备案工作。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工商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营造便捷高效营商环境。
2.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现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3.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做好市场主体公示工作,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到90%。
4.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章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5.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推进12315维权运行机制创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推进“万商扶万家”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扶贫、带贫方面的优势,突出帮扶实效。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质监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牵头组织完成省政府对平顶山市质量考核工作。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牵头组织完成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质量考核工作。
3.推动标准引领战略。完成制订、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项、省级地方标准2项。完成1家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工作。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低于0.38,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以内,重特大事故起数零控制。
三、共性目标
5.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6.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8.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9.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0.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体育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巩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2.抓好竞技体育,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和培养,积极向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体育人才。
3.组队参加河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做好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宣传、督导工作。
4.组织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开展全国规模以上体育比赛活动不少于3次,承办2018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河南分会场等省级体育比赛活动不少于5次,举办2018年平顶山市足篮排联赛、田径运动会、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市级体育比赛活动不少于10次。
5.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互联网体育等新型消费业态快速发展,加强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旅游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旅游厕所建设任务。
2.编制完成并实施《平顶山市智慧旅游规划》《平顶山市旅游交通规划》。
3.推动舞钢市、鲁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宝丰县创建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全市26个全域旅游优秀乡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4.力争1—2家景区晋升3A级以上旅游景区。
5.督导尧山—中原大佛景区二期工程、温泉小镇、自驾车营地、旅游道路、停车场等一批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6.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在重点客源地举办推介活动,确保客源市场稳步增长;策划举办旅游节庆活动,进一步树立“中原灵秀地,魅力平顶山”旅游形象。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粮食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省粮食局下达的全社会粮食收购量57050万公斤的任务。
2.粮油加工转化率86%。
3.“四无”粮油率保持在95%以上。
4.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满足政府宏观调控需要。
5.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6.做好粮食安全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安监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年度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06,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0.56,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低于0.45,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实现“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目标。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0号)精神,在安全责任落实、依法行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职业健康、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5.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办文〔2018〕12号)精神,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6.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列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行政执法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增配安全监管执法人员。
7.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并全额使用安全生产应急及预防专项资金,行政执法装备、设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8.完成省定风险防控试点任务,2018年底前40%的县(市、区)、60%的乡镇(街道)和70%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工作。
9.持续推进安全河南创建。2018年底前新建省级安全和谐型乡镇、村、社区20个以上,安全发展型企业10家以上。开展基层安全网格化建设,完成省定“基层监管网格化”试点任务,2018年底前建成25个以上安全监管网格化示范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培育1—2个安全发展县级示范区。
1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严格事故直报制度,无迟报、瞒报、谎报、拖延不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三、共性工作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扶贫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确保实现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省定贫困县叶县脱贫摘帽。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2018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确定的任务。
3.督促各县(市)、石龙区加强精准识别基础信息管理。
4.督促各县(市)、石龙区、市直各成员单位,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五个办法”“五个方案”“五个专项方案”。
5.做好脱贫攻坚的督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95亿元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目标。
2.组织政金企对接活动1—2次。
3.组织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0次以上。
4.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
5.争取平顶山市50家企业在省内外资本市场交易场所挂牌。
二、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食药保平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
2.完成“2018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4.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及重大、复杂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上报备案率均达到100%;完善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5.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等监管措施;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确保辖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
6.餐饮食品监管工作。规范许可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抽检,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量化评定率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7.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监督覆盖面达到100%,依法取缔无证照和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全市药品质量安全。完成药品化妆品抽验计划,开展药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8.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开展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市本级医疗器械抽样任务。
9.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确保辖区监管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群众举报投诉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符合食品药品行刑衔接的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二、共性工作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3.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4.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5.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供销社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以市政府下达的目标和重点工作为主线,持续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同时督促所辖县(市、区)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通过多种途径,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
3.完成销售总额26亿元。
4.完成消费品零售额10亿元。
5.新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
6.新增土地托管5000亩。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畜牧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责任制,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畜禽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全年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认真完成“2018年度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3.继续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完善叶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收集体系。
4.突出抓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和河南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实验区建设,全市全年新增生态循环畜牧企业25个,总数达到200个。
5.大力推广“百亩千头生态方”发展模式,新增“千头线”100条,力争全市达到300条以上。
6.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肉牛、奶牛产业集群,全年全市新增肉牛6000头,奶牛2800头。
7.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和“鹰城名优”农业品牌创建工作。
8.加快项目建设。河南得天福13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正大集团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9.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
10.强力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3.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4.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5. 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6.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农机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新增农机总动力5万千瓦。
2.小麦机播、机收率达到95.5%以上,玉米机播率达到95.5%以上。
3.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80家。
4.以小麦跨区机收为重点,做好机车引进和组织工作,保证5500台小麦联合收割机参加“三夏”机收会战,确保小麦丰产丰收。
5.认真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6.加大农机监管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公安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坚决把暴恐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以“法轮功”“全能神”为重点的邪教组织进行专项打击,严防发生滋事捣乱活动。坚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控和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提高防控各类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维护网络政治安全,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2.深化平安鹰城建设。强力开展以“扫黑恶、缉枪爆、打盗诈”为重点的“雷霆行动”,统筹抓好命案侦破、扫黑除恶、涉枪涉爆、“盗抢骗”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打击工作,确保实现发案下降、破案上升的工作目标,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3.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推进网格化巡逻防控建设提档升级,深化“一村(格、店)一警”机制,强力推进“雪亮工程”“鹰城云眼”视频工程建设,加大监控建设联网力度,开展治安乱点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动态条件下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
4.持续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
5.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执法主体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质量监督、加快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6.优化便民利民亲民服务。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新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互联网 便民服务平台”升级应用。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助推全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和环境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
7.着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强化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民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公安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实战实训、从严治训,创新完善科学、规范、常态的实战训练体系,全面提高实战化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队伍遵法守纪意识,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过硬队伍。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司法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2018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年提高,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持续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平发〔2016〕12号),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优化法治环境,推进法治鹰城建设进程。
3.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达到92%以上。
4.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8000件以上。
5.全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000件以上。
6.全市司法鉴定采信率达到98%以上。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审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下达的2018年审计工作任务;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完成组织部门委托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
2.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上级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检查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全体审计人员在尊法学法用法的基础上,建立审计机关在各级政府直接领导下、审计业务在上级审计机关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机制。不断完善审计工作质量保障机制,实行审计组长、业务部门、法制机构三级复核、重大审计事项由审理会决定,确保审计项目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加强信息宣传,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审计工作信息目标。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业务,并对其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5.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发生违反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规定的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学习,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审计人员自身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能力,努力用制度、用纪律约束和规范审计行为,使廉洁从审落到实处。
6.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外侨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抓好“四个一批”,积极实施“海外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深化对德友好交往,推动双方产业及项目合作。
3.围绕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有实质内容、确有需要的出访任务和团组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涉外服务管理工作,精心安排外事接待工作,防止重大涉外事件发生;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的推广、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国内和国外侨务工作。贯彻落实“一法两办法”等政策法规,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确保侨界稳定;加强与海外重点华侨华人和市政府海外经济顾问的联络,推动涉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合作交流工作;做好外派教师选拔推荐工作。
5.积极组织、协调我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全省大型涉外涉侨经贸和推介活动,大力宣传推介平顶山市优势资源,为我市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扩大招商引资实效。
6.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做好涉港、涉澳事务工作。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统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做好纳入省目标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数据提供及相应统计的协调工作。
2.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7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豫办〔2017〕40号)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抓紧制定《平顶山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提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力争2018年底前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3.着力做好重大普查调查。一是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抓紧落实人、财、物的准备工作;组织好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认真开展单位清查,建立全面、准确的单位底册;强化普查宣传动员。二是认真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做好培训、调查、督导、审核、评估等各项工作,摸清全市国民经济各部门投入结构和投资结构,为编制全省2017年投入产出表提供基础数据。三是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公报发布与解读、资料编印和数据开发利用以及总结表彰工作。
4.扎实做好统计咨询服务。撰写统计分析资料120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党政部门采用40篇次、被新闻单位采用30篇次。按时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选编》。
5.做好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着力提升载体建设水平”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及“五区”统计调查能力,扎实做好2017年度县(市、区)经济发展目标、生态文明建设、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四上”单位入库等年度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为市委、市政府表彰先进单位和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
6.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按照中办发〔2017〕76号、豫办〔2017〕40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防线。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人才骨干库。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既要防止虚报行为,也要纠正瞒报行为。严肃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和转交案件,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按照《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市社会求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运机制的通知》(平发改价调〔2017〕75号)要求,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实施工作,及时提供CPI有关调查数据。
2.继续完善居民收支统计调查,健全收入分配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多主题居民生活质量调查。
3.狠抓数据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可信,经得起检验和推敲,努力提高调查数据公信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能,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完善调查执法的相关制度。
4.及时开展信息研判服务,重点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经济社会改革、产业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循环生态环境建设、人民生活、脱贫攻坚等专题搜集第一手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独到见解,分析实质,找准规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一批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同时精心组织专项调查,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发挥第三方评议机构的优势和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的功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形成强大统计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的调查项目,为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专项调查服务。
5.加强数据的挖掘、共享,以及在分析研究中的应用,加强对调查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对经济社会运行趋势的预警预判。严密监控经济运行,优化完善调查监测预警体系,定期提供全市重要调查监测指标的走势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实施调控、保障民生提供科学依据。经济信息全年被国家网、省网采用50篇次,政务信息全年被国家网、省网采用90篇次,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地位,政务信息被市委、市政府信息采用15篇次。
6.力争各专业均跨入全省调查系统先进行列。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史志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按照省史志办《出彩中原》供稿要求,按时完成供稿任务。
2.市方志馆建设。根据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市方志馆的建设。
3.2018年底前,《平顶山年鉴(2018)》出版发行。
4.《平顶山月报》每月出版1期。
5.乡镇志编修,完成市评审稿1部,出版1部。
6.加强志鉴成果及地情资料搜集、保存,争取新增藏书1000册。
7.启动编纂《出彩鹰城故事》。
8.启动《平顶山市志》的整理再版工作。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6〕31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平发〔2017〕3号)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泛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持续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等各种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工作考评和工作督查,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3.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好政府立法,积极开展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加大法律顾问推行工作。
4.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
5.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对照经营者违法风险点和优惠政策梳理结果,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指导工作,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努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岗责体系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
7.加强行政复议建设规范化建设,积极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或者组织办理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
8.加大对仲裁的指导力度,提升仲裁公信力。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做好会务服务工作,保障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单位政务需要。
2.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升集中办公区安全保障水平。
4.做好综合维修工作,保障集中办公区设备正常运转。
5.做好机关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确保市直单位用车需要。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对外宣传工作。在中央电视台发稿15条以上、河南卫视和河南新闻频道发稿300条以上、中央广播电视发稿5条、河南电台发稿240条(其中头条12条),广播外宣确保全省先进位次,电视外宣确保发稿总数排名在第一方阵,保持“河南卫视播发新闻总数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对内宣传工作。开辟专题专栏,精心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报道;深入宣传省、市“两会”精神和市委全会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认真做好文明鹰城建设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精心组织好重大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报道工作。
3.加强广播电视播出广告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安全事故和虚假广告。
4.大力发展广电产业,全年创收1800万元。
5.在《平顶山宣传信息》刊发综合类稿件、动态类稿件合计不少于8篇,其中综合类稿件达到2篇以上。在《平顶山宣传》发表调研、理论、经验文章2篇。
6.确保平顶山新媒体中心全年无违规、违法行为;落实网上舆情监测7*24值班制度,及时落实上级部门舆情管理指令,全天候网上舆情监测,确保全年工作无差错;开展积极向上网络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
7.进一步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确保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全年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人防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新增人防工程5万平方米。按照“应建必建”要求,抓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的落实,确保年内新增人防工程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2.2018年7月—9月,开放部分人防工程用于市民避暑纳凉工作。
3.完善疏散体系建设,组织1个社区开展临战疏散对接安置演练活动。
4.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组织“9·18”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开展人防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5.在市区选择1所初级中学开展中学生防空防灾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6.加强人防专业队建设,组织一期不少于5天的人防专业队骨干培训。
7.完成“三室两库”(指挥室、战备值班室、资料室、战备图库、战备物资库)建设。
8.落实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求,组织一期不少于5天的人防系统机关“准军事化”训练。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编印宣传材料等措施,对国务院令第686号文件进行宣传解读,做到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全覆盖。拟举办各类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500人。
2.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创建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等5部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加强宣传,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民族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3.加强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工作,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聚集地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少数民族聚集区经济社会发展。
4.积极推进清真食品规范化管理进程,维护清真食品安全和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5.以“学习”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适时召开全市第三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表彰大会,表彰先进典型,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
6.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依法规范农村基督教事务专项行动,遏制基督教在农村蔓延势头;认真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宗发〔2017〕88号)精神,制止佛教寺庙、道教宫观商业化。
7.加强对宗教界的正面引导。动员和组织宗教界开展“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宗教界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宗教慈善周”活动。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农科院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实施科研项目17项,其中省级科研项目4项、市级科研项目3项。
2.切实抓好主要农作物、蔬菜、林果新品种的选育、种质创新及作物栽培等配套技术研究。
3.加强以韭菜研究为重点的园艺优势学科建设,保持韭菜研究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以韭菜种质资源创新为重点,加强韭菜新品种选育,开展韭菜绿色高效生产技术、无土栽培技术及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研究。
4.以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着力解决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开展林果与中草药栽培技术研究、以农作物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栽培技术推广、林下生态养鸡配套技术研究与应用、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等。
5.加强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成果技术转化。加快推进韭菜产业化进程,建设绿色高效韭菜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建设林果高产高效示范园1000亩、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5000亩、瓜菜良种繁育基地1000亩、专用饲料玉米高产高效示范基地600亩。
6.搞好科技服务,助推产业脱贫。全年组织科技下乡服务30次以上。举办面向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民的技术培训班10场次以上,培训人员1000人次以上。选派科技扶贫特派员,组成种植、园林、畜牧3个特色服务团,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与电话咨询相结合的方式,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帮助。
7.做好农业科研楼建设和现代农业研发基地迁建工作。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城投中心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市委党校新校区代建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开工建设。
2.完成平顶山市海绵城市PPP项目的“一案两评”编制工作。
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湛河治理工程转PPP项目的存量资产评估和“一案两评”工作。
4.做好2018年度各县(市、区)委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和资金监管工作。
二、共性目标
5.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6.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8.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9.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0.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平顶山供电公司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认真完成“2018年平顶山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各项任务。
2.全年完成供电量159亿千瓦时。
3.确保完成鲁山县、叶县电网脱贫攻坚任务;郏县建成 “小康用电示范县”;按照省电力公司里程碑计划完成43项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任务;确保220千伏市区北输变电工程、220千伏茨芭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小营输变电工程、110千伏鲁山城南输变电工程等顺利投运。
4.城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27%,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691%。
5.全年实现3个安全生产百天,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的可靠供电。
6.科学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确保全市工业发展电力需求。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信访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的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不发生在京、省影响较大的恶性上访事件。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对于受理的信访事项,按时转送、交办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时,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督促解决到位。
3.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规范程序、界定责任,实现信访事项有序终结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产生。
4.加强源头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着力化解信访积案,打好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战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
5.着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程跟踪满意度评价,配强基层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筑牢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平台。
6.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双向规范”(规范各级干部工作行为、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税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完成省税务局下达的税收目标任务。省定地方级收入责任目标为51.6亿元,同比增长33.3%。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完成2018年省税务局分配的全年税收收入计划116.3亿元,同比增长27.8%。
3.完成税务部门承担的地方税收预算目标。
4.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窗口办税效率。
5.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强化征管基础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握“确保底线、有效防范”目标,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密切关注部分中小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各类交易平台风险、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影子银行风险、保险业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等。积极推进金融机构评级工作,探索将评级结果与存款保险差别费率、宏观审慎评估、货币政策工具等挂钩,为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提供必要支撑。做好存款保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在早期纠正、处置风险中的平台作用。加大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与排查,一旦发现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2.认真贯彻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强宏观审慎评估(MPA)结果分析运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保持辖区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工具,加强对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的成效评估,严肃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推动金融机构盘活存量,稳妥退出过剩和落后产能领域贷款,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债务问题。以高质量发展引领转型升级,强化线上线下常态化银企对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3.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好“全市十三五金融扶贫规划”要求,精准对接贫困县、非贫困县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确保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在鲁山县推广、兰考普惠金融示范区模式在叶县复制。助力“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推动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加大扶贫再贷款检查监督力度,确保扶贫再贷款资金用途规范、风险可控。
4.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推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配合市商务部门落实促进辖内外贸稳增长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境内企业外币资金池的运营方式、基本原则以及审核程序,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继续加强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继续加强和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和预警,继续保持对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持续规范辖内外汇市场秩序。
5.规范支付结算业务创新,加大对辖内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整治,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打造多元化非现金支付方式,推动移动支付在便民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6.深化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确立“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优势,实现对个人征信服务全面覆盖。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平顶山银监分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坚持依法、科学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按照监管权限,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做到监管重点明确,监管措施到位,监管效果明显,维护辖区银行业稳健运行。
2.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压缩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减少通道业务和融资中间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深入整治不规范收费行为,把减费、免费政策落实到位。
3.充分发挥债委会稳贷、续贷作用。2018年工作重点放在帮扶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困难企业上,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体作用,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开展工作,并积极发挥市场化债转股作用,降低企业杠杆率。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协调,稳妥推进“僵尸企业”信贷风险处置化解,推动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
4.持续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小微贷款监管考核办法,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小微金融服务“两增两控”目标(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银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银行服务收费控制在合理水平)。积极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切实加大小额扶贫信贷投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有较大幅度增长,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维护银行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5.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到银行业监管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压,主动作为,有效遏制市场乱象高发频发势头,从严防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叉金融风险、房地产信贷风险、社会融资风险、重点机构风险,声誉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辖区银行业安全稳健。
6.加快鹰城农商行组建工作,积极稳妥推动郏县、鲁山县两家联社农商行组建工作,加大石龙联社处置力度,夯实已组建农商行基础,加快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全国标杆农商。
7.推动平顶山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推进国有资金入股,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营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和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股东;督促转变发展理念,摒弃规模速度情结,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打造百年老店,努力“做精做优”。
8.争取村镇银行“多县一行”和“投资管理行”试点,持续提高村镇银行覆盖率,强化村镇银行股东股权管理,重点压实主发起行责任,规范其他股东履职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9.加大域外机构引入。积极吸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平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省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我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特色化银行体系建设,加大向偏远地区延伸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县域、进乡村、进社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
10.按照职责定位,认真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责任,严厉惩治涉及银行非法集资活动,严禁内部员工违规参与各类集融资活动。
11.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全年无漏报、迟报和错报。密切关注辖内银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银行业突发事件,维护辖内银行业稳定。
二、共性目标
12.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3.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4.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5.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6.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7.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移民安置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省定目标
1.协助市林业局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生态带建设。
二、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2.完成平顶山市17.68万名水库移民直补资金拨付和发放任务。
3.做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4.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和安全保卫工作。
5.扩大南水北调供水范围,提高供水效益。
6.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征迁县级自验和市级初验工作。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烟草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完成烟草业转型升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2.烟叶种植面积9.1万亩。
3.烟叶收购量26.4万担。
4.卷烟销售量15.3万箱。
二、共性目标
5.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6.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7.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8.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9.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0.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气象局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及时准确提供墒情服务和雨量情报,为农事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信息;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服务,全力做好抗旱气象服务工作。
2.秸秆禁烧期间,及时向市政府及市农业、市环保部门提供所需气象信息。
3.推动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新时代平顶山气象现代化建设,着力推进县级气象局一流台站建设、平顶山市气象科技园建设以及现代气象业务基地建设,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4.做好春播、三夏、汛期和三秋等关键季节和时段的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工作,预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
5.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6.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失时机地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工作。
7.积极开展城市火险气象,交通气象,医疗与健康气象,城市生活指数气象和紫外线指数气象五项气象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8.地面测报错情率在1.5‰ 以下。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邮政公司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全市邮政企业全年完成收入4.8亿元,增幅达到8.1%。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目标。打牢发展基础,提升发展质量。员工收入与企业发展基本同步。
2.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提升邮政物流支撑能力和电商服务水平。在市区建设1处4000平米大型先进现代化邮件处理中心、县域建设6处总计超过8000平米的邮件处理场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区域物流枢纽功能和地位;叠加打造7处市、县级邮政电商产业园,引导电商入仓作业,降低业务成本,有力促进平顶山市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助推本地境内、跨境电商的发展,吸引平籍在外人士返乡创业,活跃本地电商氛围,推动全市电商产业向“买全球、卖全球”迈进。
3.立足平顶山市情实际,继续做好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坚持打造邮政综合便民服务平台,积极探索邮政特色电商扶贫模式,推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发挥邮政线上线下的渠道优势,大力开展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到2018年底对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全覆盖,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4.继续做好平顶山市题材邮票发行工作,提升平顶山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5.认真做好邮政普惠金融服务,支持平顶山市经济建设。
二、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9.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0.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1.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市场发展中心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搞好市场的经营管理和设施维修、改造,积极探索市场网络标准化管理,打造新型市场模式,增加市市场发展中心经济效益。
2.搞好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规范市场管理,促进市场繁荣。
3.全面实施“5211”三年建设计划,实现马路市场完全退路进场。
4.全年完成经济收入2726 万元。
5.取缔湛南早市、五一路市场。妥善做好原有商户的疏导分流工作。
6.加快与意大利奇柯(中国)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平顶山奇柯全球商品直销中心,推进魏寨农产品综合市场三、四期工程建设。
7.加快体南市场部分搬迁工作,完善西苑室内三星级农贸市场手续,做好该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
8.启动融资机制,加快平顶山市发投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的运营。尽快落实平顶山市发投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确保日常工作开展。
二、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1.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2.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3.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4.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26亿元。
2.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3.4亿元。
3.提取住房公积金14.1亿元。
二、共性目标
4.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5.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7.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8.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9.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进厅事项。落实“两单”,厘清进厅事项,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间,提高效率。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加强和规范受理、审批、发证、监管等各环节的管理,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打造“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
3.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联合(模拟)审批工作,做好模拟审批推广工作。推进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进厅中介机构择优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评估管理机制,提升涉批中介服务水平。
4.深化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办事制度、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标准化。实现同网办公标准化、同网监察标准化、同网信息发布标准化、同网数据传输标准化。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对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6.创新考核奖惩体系,进一步完善效能监控机制,加强大厅管理。重点监察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状态,畅通投诉渠道,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价和民意征集工作。
二、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0.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1.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2.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市爱卫办201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的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核心业务目标任务
1.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国家复审暗访和技术评估。
2.积极参与农村“厕所革命”,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市定目标。
3.大力开展城乡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达标示范村创建活动。
4.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创建省、市级卫生居民小区3个,创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0个。
5.做好到届的国家、省级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建成市级以上卫生乡镇3个。
6.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集中开展春季灭鼠活动,开展夏秋季灭蚊蝇活动3次,适时组织开展灭蟑工作。
7.认真组织好2018年4月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
二、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确保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做好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防范机制,确保全年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11.搞好单位结对脱贫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规划),当好驻村第一书记的后盾并制定具体措施。
12.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
13.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