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确认、面试、体检后,共确定146名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2019年1月20日—1月27日
三、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
四、提交材料
考察对象应准备以下材料,并提交给考察工作组:
1.《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考察对象个人总结材料一份。须经考察对象本人签字,不少于1000字。
3.考察对象单位鉴定意见一份,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出具。
4.考察对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具体提交时间与提交方式由考察工作组通知考察对象。
五、考察方式
采取查阅材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根据需要,将进行电话调查,或者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生活过的社区进行延伸考察。
六、有关要求
1.考察对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发现考察对象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如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察,应务必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17:00前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并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交考察工作小组。
3.考察期间请务必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咨询电话:0375-3997772 监督电话:0375-3985866
附件1: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1).xlsx
附件2: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1).docx
平顶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