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函

文号 平工信函〔2019〕3号 索引号 005452380/2019-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9年淘汰落后

产能工作方案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平顶山市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2月19日

 

 

 

 

 

 


平顶山市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淘汰落后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改革推动、市场倒逼、法治保障,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式方法,实现工作方式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经济手段转变,界定标准由主要依靠装备规模、工艺技术标准向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转变,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为打好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凡是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和淘汰类产能均为落后产能,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关停退出。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核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河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的综合标准体系》,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核查本辖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在检查基础上,经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签字确认后,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排查结果。3月20日前报送2019年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排查结果。

(二)及时报送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排查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布并列入省年度整改或退出计划。3月底前完成报送工作。

(三)强制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整改或退出计划,制定整改或退出措施,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永久性不可再恢复生产。12月底全面完成年度整改或退出计划。

(四)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对未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县(市、区),要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信主管部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建立工信主管部门召集,发展改革委、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落实具体工作,形成各部门认真履责、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改革推动、市场倒逼、法治保障,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式方法,向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经济手段转变,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有序、信息共享、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为打好我市产业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落实政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出台的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价格、职工安置、盘活土地等8个方面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转产转型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依法退出落后产能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对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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