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对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对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由市科技局通过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五份)

(二)项目验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平顶山市科技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2.《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3.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下项目),并加盖财务专用印章,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支持经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并加盖骑缝章;

4.项目经费决算表;

5.项目实施情况汇报PPT,电子版一份;

6.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外合作协议、专利、标准、品种、软件、论文、专著、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及经费支出相关票据、凭证复印件等。

三、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1.时间要求

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2019年6月10号前以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平顶山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室。

2.联系方式

计划科  3977131

高新科  3973368

农村科  3931192

社发科  3973578

人合科  3970528

法规科  3931191

四、注意事项

所需验收相关表格和报告提纲,请登录平顶山科技信息网下载。

附件:1.平顶山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2.平顶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撰写提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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