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25x/2019-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消费维权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平顶山市各级12315工作机构共受理消费者诉求16934件,同比增长10.8%。
1、按受理类型分:咨询12324件、投诉3292件、举报1318件,同比分别增长0.6%、39.2%和10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6万余元。
2、按受理渠道分:12315热线共受理14918件,占总量的88.1%;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受理1373件,占总量的8.1%;河南省12315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412件,占总量的2.4%;接待来人104件,占总量的0.6%;短信受理80件,占总量的0.5%;来函47件,占总量的0.3 %。
二、 受理情况
(一)、咨询情况
全年12315热线受理消费者咨询12324件,其中:咨询工商业务类7541件,占咨询总量61.2%,同比去年减少12%,非工商业务类4783件,占咨询总量的38.8%,同比去年增长30.2%。
咨询量居前五名的是:咨询商品质量问题2332件,占咨询总量的18.9%;咨询其他行政部门的联系电话和职责2061件,占咨询总量的16.7%;服务消费类咨询1276件,占咨询总量的10.4%;咨询社团组织的联系方式573件,占咨询总量的4.7%;咨询企业注册、监管有关问题175件,占咨询总量的1.4%。
(二)、投诉情况
全年共受理投诉案件3292件,其中:商品消费类投诉1781件,占投诉总量54.1%,较去年同期增长62.3%;服务消费类投诉1511件,占投诉总量45.9%,较去年同期增长19.2%。受理总量前五名是: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居民服务类、修理维护服务类、家用机械类。
(三)、举报情况
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1318件,其中:12315综合业务系统受理723件,同比去年增长49.3%;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595件,同比去年增长243%。
2018年全年举报案件罚没金额20.455万元,举报前三名的是:举报前三名的是涉及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77件、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的有72件、涉及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有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