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26日-2019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盈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尼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31号 | 2019.7.25 |
2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平顶山杰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0件工矿设备制造及其他配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33号 | 2019.7.25 |
3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平顶山市亿祥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块水泥砖、5万立方米路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32号 | 2019.7.25 |
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盈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尼龙产品项目等3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