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平顶山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文号 平政文〔2019〕49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9-0002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通报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2009〕88号)有关规定,经严格评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获得“2018年度平顶山市市长质量奖”。市政府决定对评选结果予以通报,并分别给予获奖单位50万元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向获奖单位学习,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推动平顶山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助力中原更加出彩做出积极贡献。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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