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平顶山双新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年产 350 万件电力金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85号 | 2019.10.16 |
2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冠瑞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配电开关及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84号 | 2019.10.16 |
3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平顶山市信达汽车贸易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19]186号 | 2019.10.16 |
批复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b-4bT41dbciFXIfilshGA 提取码: z1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