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索引号 005452380/2011-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菊香路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75—3732839

传真号码:0375—4967631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9号楼

邮政编码:467000

电子邮箱:pdsgxjbgs@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局领导有关信息;

2、局主要工作职责及内设机构有关信息;

3、局规范性文件;

4、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5、局年度计划、总结、重点工作等有关信息;

6、局重要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7、局公告、公示;

8、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

1、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为:gxj.pds.gov.cn。

2、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通告、鹰城工信(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依法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提出申请

填写《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gxj.pds.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办理

1、申请的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办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本机关可以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的成本费用,依照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5—370328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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