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三氯甲基)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20〕5号 | 2020年1月8日 |
2 | 关于平顶山市浩瑞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喷漆铝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平开城建环〔2020〕4号 | 2020年1月7日 |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三氯甲基)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神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三氯甲基)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马大道北侧、神马路西侧,属于异地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0亩,总投资12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氯气、碳酸二甲酯→一级氯化→二级氯化→ 结片→固体产品包装,设备主要为:氯化釜、结片机、盐酸储罐、引风机、冰机等。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扩建工程废气主要有氯化合成尾气、结片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氯化合成尾气通过“氯化亚铁吸收 三级降膜水吸收 碱洗塔吸收”工艺处理后经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35m排气筒,排放速率≤2.3kg/h;氯气≤65mg/m3,35m排气筒,排放速率≤1.88kg/h)要求;结片废气采用“二级降膜水吸收 碱洗塔吸收”工艺处理后,与合成废气共用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35m排气筒,排放速率≤2.3kg/h;氯气≤65mg/m3,35m排气筒,排放速率≤1.88kg/h)要求。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应加强生产管理,优化设计和操作条件,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物料配比,对生产设备定期做好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标准要求。企业需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配合政府部门,防止在防护距离内新建居民小区、学校等敏感点。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有是设备车间冲洗废水、工艺设备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艺设备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属于清净下水,作为工程盐酸吸收水使用,车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神马氯碱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和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湛河。
3、做好噪声污染治理。本项目的高噪音设备主要有风机、循环冷却塔及各类泵等,本项目噪声防治主要从声源降噪、传播途径降噪和个人防护三方面进行,通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后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包装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面积为50m2的固废处理间,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能够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
5、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并向社会公布验收情况。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0年1月8日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浩瑞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喷漆铝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顶山市浩瑞工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浩瑞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喷漆铝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现批复如下:
一、平顶山市浩瑞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喷漆铝件制造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区祁营村南平叶路(S241)北,租赁平顶山市宏发盛工业园有限公司的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2400m2,总投资60万元,生产工艺为原料→脱脂→清洗→烘干→抛光→喷漆→烘干→成品出售,主要设备有行车、清洗框、电烘干机、气磨机、喷枪、空压机等。
二、该《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在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气处理措施
喷漆房废气经“湿式水膜喷淋塔 UV催化光解 活性炭”三段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中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要求;打磨抛光废气通过移动式无尘干磨机(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落实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产废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顶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增加减震装置,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抛光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废铝屑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危险固废涉及漆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浓缩液)以及废油漆桶,应分类收集后分区分单元储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明确运营期环保要求和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