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2020年1月19日-2020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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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开城建环〔2020〕8号

2020年1月17日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 万吨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顶山市亘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废旧塑料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开发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科源路以东、宏大路以南,租用平顶山市金瑞特化工有限公司厂房,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投资550万元,项目主要对废旧编织袋进行回收再生利用,主要通过清洗、破碎、脱水甩干、塑化挤出等工序生产成品塑料颗粒(带),其中清洗、破碎、脱水甩干及塑化挤出等全部采用机器实现自动化生产。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可行,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利害相关方的垂询,及时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四、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同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废气和滤网清理废气,一期工程挤塑造粒设备进行二次全封闭处理后,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冷却喷淋洗涤塔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二期工程废气依托一期工程进行处理,确保尾气中非甲烷总烃类物质既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60mg/m3), 又能够达到《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建议值(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限值排 放浓度 80mg/m3);颗粒物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20mg/m3)。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间的清洗用水经过多级沉淀池加药絮凝沉淀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部分外排至厂区东侧开发一路上设置的污水管网,循环使用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外排部分废水执行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造粒冷却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约 3 个月后定期进行更换,交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随意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排入厂区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顶山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3、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做好厂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措施,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防渗处理和维护管理。厂区设置 1 眼跟踪监测井,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按照监测计划,及时开展跟踪监测。企业制定相应的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在地下水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购进设备时尽量选择噪声低、技术先进的同型设备,安装时做好消音和减振处理。确保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4 类标准要求。

5、妥善处置固废危废。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气处理过程喷淋冷却形成的含烃物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不得擅自处理,在生产前应当与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协议;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箱收集后,及时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当地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塑料熔融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为一般固废,经厂区收集暂存后,最终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排放。

6、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并向社会公布验收情况。高新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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