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102/2020-0000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科技工作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科技型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专家人才投身抗疫一线,发挥自身特长优势,争当抗疫先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智力支撑。根据《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平组通[2020]5号)精神,现出台六项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专家人才给予鼓励激励,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冲锋在前、在工作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人才,将大力宣传其模范事迹和突出贡献,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对其人才评价、项目评估、单位评优、政治待遇给予优先考虑。
二、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符合“平顶山市科技功臣”申报条件的,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贡献特别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百人计划”的评选。
三、深入实施“鹰城英才计划”,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好“人才新政”相关配套政策,积极开展全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评选工作。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本年度申报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时给予优先推荐评选。
四、对入选国家卫健委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诊疗方案的创新药、仿制药、中成药,其研发、生产企业的核心科研人员,对其领衔或作为骨干研发人员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五、鼓励平顶山高新区和平顶山科技大市场对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在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六、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人才合作科技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或者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人才团队合作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