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 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02/2020-00007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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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九届二次会议

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石素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提出的主要问题直击要害、切合实际,给出的对策建议高屋建瓴、方向明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下面结合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现状和打算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为整体科技创新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给予高度重视,围绕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科技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三权”改革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出台了一系列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内的科技创新政策,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这些做法有不少正与您的对策建议不谋而合、形成呼应。同时,受我市目前的科技发展整体水平所限,也有一些做法还处于谋划和摸索阶段,尚需今后进一步的努力。

一是注重发挥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主力军作用。我市是一个传统的工业大市,企业的科研基础相对雄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针对性强、对接环节少、经济效益产生快的特点和优势,因此,在我市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数量相对少、科研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广大企业一直是我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市企业承担的各级各类计划项目产生了一大批科技成果,这些成果均得到了转化应用。比如,近三年来,我市共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50项,在全省稳居前列,其中获奖项目中90%以上是企业完成的科技成果。

二是大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对认定的双创空间、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支持,在市科技、财政等部门支持下,河南城建学院牵头建成了平顶山大学科技园,全市拥有省级认定的科技孵化器3家,新型研发机构2家。前不久,经过市科技局牵线搭桥,卫东区引进了摩米创新工场,并依托摩米创新工场建设集各种科技创新服务要素为一体的平顶山市科技大市场,待功能完善后,您提案中所建议的科技成果信息库建设与发布、科技需求与科技成果双向对接、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科技与金融结合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手段均可在这里得到试验和实现。

三是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落实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所有、处置与收益分配改革的相关政策。2017年2月,市政府印发了《平顶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试行)》(平政〔2019〕5号文),明确了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自主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对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科技成果完成人携带成果离岗创业以及对重大科技成果实施重奖等事项,为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松了绑,扫除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

针对您提案中提出的一些我市尚未付诸实施或未获突破的建议和做法,我们将积极关注和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强学习和调研,加快推进。如:一、关于加快构筑成果转化金融支撑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目前我市也有一些尝试,如专利质押贷款等,但尚未形成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我们科技部门将加强与财政、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逐步探索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和风险管控之路。二、 针对加强地方立法和司法保护这条建议,市科技部门将更加强化与人大的衔接汇报,加强执法检查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始终保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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