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科技局 关于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 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索引号 005452102/2020-000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协提案议案回复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科技局

关于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

第322号提案的答复

 

赵会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县(市、区)实施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的建议》(第322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培养创新引领型机构,推动产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重点环节创新不断突破,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但也正如您所言,科技工作一直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据统计,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要集中在市区,大部分县(市、区)所占比重不大,在我市的科技创新工作中,推动县(市、区)科技创新方面,没有考评机制,形不成上下联动、全区域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合力。

借鉴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在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建议我市对县(市、区)政府实施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中,在创新驱动发展部分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专利申请增长量和专利授权增长量作为重要内容。另外,在“两区”观摩中,将创新平台增加数量作为加分项,鼓励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把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增加有关科技创新因素,充分发挥综合考评的导向作用,调动科技创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支持县(市、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提供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科技人才、科技资源共享、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提升我市县(市、区)的科技创新服务支撑能力,推进县(市、区)的科技创新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全市科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指正。顺祝工作顺利!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