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 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0〕283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厅(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应  急  部

国家煤矿安监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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