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外围道路货运车辆通行路线的通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0-0008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20〕2号

为有效管控市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规范过境货运车辆通行路线,最大限度减少货运车辆的道路扬尘和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现将平顶山市区外围道路货运车辆通行路线通告如下:

一、城区外围道路、公路、高速公路货运车辆禁限行路段。

(一)宁洛高速平顶山新城区站:禁止大型货运车辆上下站。

(二)宁洛高速平顶山南站:禁止大型货运车辆下站。

(三)平安大道(鹰城大道路口至西环路口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四)平桐路(省道241洛驻线)与叶鲁路(国道329舟鲁线)交叉口以北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五)黄河路:开源路口以西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开源路至昆阳大道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六)开源路(黄河路至宁洛高速平顶山南站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七)凤凰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八)龙门大道(平安大道至建设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九)新兴路(平安大道至建设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二、市区大型货运车辆禁行区域。

昆阳大道(国道234兴阳线)以西、平安大道(鹰城大道路口至昆阳大道路段)以南、鹰城大道(平安大道路口至西环路段)以南、西环路以东、黄河路以北为大型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禁行区域不含上述各条道路,本通告第一条有明确规定的路段除外。

三、因企业生产、市民生活需要,确需入市的大型货运车辆,应按规定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大型货车入市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大型货运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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