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20〕2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01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初,我市安排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319个,总投资3688.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00亿元。在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资金、市场、投资主体等要素影响,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开工或决定不再实施建设。同时,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我市又新开工了一批重大项目,其中部分项目申请列入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为更好地发挥重大项目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对2020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调整如下:
新增市重点建设项目42个,总投资308亿元,年度投资目标102.5亿元;调出市重点建设项目33个,总投资410.8亿元,年度投资目标46.5亿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