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平政文〔2021〕3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21-0000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报告 服务对象 全社会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 室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政府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获省政府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上作经验介 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高站位谋划推动

我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机制性文件, 提出要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把我市打造成惠民利企的政策“高地”、成本“洼地”、环境“宝地”。市政 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 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二、围绕中心工作,高质量协同推进

(一)全面落实“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平顶山市依法行政督导平台,通过将年 度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嵌入督导平台,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互联网+督导”工作机制。制定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满意 度实施方案,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法治“软环境”,运用法治手段补齐发展中的短板和弱项,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平顶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 环境实施方案》(平法政〔2020〕3号),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方面,将抽象的法治规则转化为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 具体指标,相关工作经验被《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和大河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建立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机制。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的意见》(平法政办〔2020〕4号),充分发挥了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依法编印《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 》《科学依法防控新冠肺炎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选编》《疫情中后期经济社会发展法律知识手册》《常态化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汇编 》等汇编资料,为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参考依据和遵循。依法防控工作被列入我市疫情防控十大创新性举措之一,得到了国务院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第十六工作指导组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科学决策,高标准依法履职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了2020年度平顶山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举办全市 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业务骨干培训班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水 平和法治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豫事办”平顶山分厅建设对接进度居全省第2 位,212项政务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指尖办理”;政务大厅70多项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理;不动产、税务、社保等部门窗口实现每周服务7天;不见 面审批事项占比97%、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7%,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5位。建立失信市场主体信用约束机制,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监管,切实为企业减成本、减事项、减时间、减环节。

(三)全面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省“1543”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要求,在全省首创“八 个一”立法工作法。出台了《平顶山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以及《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1部 政府规章。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法政办 〔2020〕20号),从12个方面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全年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7件;对3件政府规章和 3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拟保留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35件,拟宣布失效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7件,拟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五)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20余次,对166件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积极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修订完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对18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保留34个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3149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记录信息调阅监督等制度。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1份。组织开展行政执法 人员培训考试,申请行政执法证11420个、监督证500个。

四、畅通监督渠道,高效率化解纠纷

(一)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400余条,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全面加强。全市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 录的编制发布工作,上网公开1487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办率达100%,其中1469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占比99%。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46人次、 228件。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圆满办结156件人大代表建议、359件政协提案。12345“民呼 必应”政务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来电139414个,交办事项30381件、办结30209件,办结率达99%。

(三)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市政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件,其中决定受理89件,不予受理9件;参与行政应诉30 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并安排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与2019年相比,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大幅下降,特别是 经复议后诉讼的案件27件,同比下降30.8%,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明显增强。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八进”,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和行政法规。

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投入使用,建成14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45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法律援 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业务一站式办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 织共排查纠纷5370件,预防纠纷3566件,调解矛盾纠纷19769件,调成19576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虽然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市行政执法满意度尚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 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 要求新期待,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为加快建设全国转型发展示范市、争当中原更加出彩样板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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