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1-0003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进一步提高人群接种完成率,有效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就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公告如下:
已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21天的市民,请尽快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人人有责;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责无旁贷。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为筑牢我市免疫屏障、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流行贡献力量!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