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新乡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河南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验收要求及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豫危搬办〔2020〕5号),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人员,按照验收要求及工作程序,采取核查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对新乡市第二批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企业: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进行了验收,企业达到验收条件,验收通过。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书面反映。
       电  话:0373-3696540
   新乡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 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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