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 20 15 〕 142 号) 、 《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 20 15 〕 141 号)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豫 金发 〔 20 19 〕 136 号) 、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 的通知》(豫 金发 〔 20 20 〕 187 号) 有关精神 , 按照 《 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做好平顶山市 2019-2021年度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工作的通知 》( 平金文 〔 202 2 〕 17 号)要求, 选 取地方金融组织( 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典当行 )数量的 1/3参加2019-202 1 年度行业年审。 经 地方金融组织 提交申请材料,县(市、区) 金融工作局(办) 初审、市 金融工作局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现将拟 通过 201 9-202 1 年度行业年审的 3 家融资担保公司 、 3 家小额贷款公司 、 6家典当行 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市 金融工作局 反映。
公示时间: 20 2 2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5 日
监督举报电话: 266 2030 2662285
电子邮箱: pdsdbxd@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注:融资担保公司规范经营 “八不准”:(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 “十不准”:(一)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二)不准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不准发放高息贷款;(四)不准向其股东发放贷款;(五)不准对外担保;(六)不准开展理财业务;(七)不准设分支机构;(八)不准抽逃注册资本金;(九)不准在核准的经营区域以外开展业务;(十)不准违法违规宣传及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典当行经营: “十不准”:(一)不准非法集资;(二)不准吸收社会存款;(三)不准无抵押/质押放款;(四)不准超范围经营;(五)不准超比例放款;(六)不准越额收取息费;(七)不准违规处理绝当品;(八)不准虚假开具或不开具当票;(九)不准虚报、漏报统计数据;(十)不准出租、出借、倒卖经营许可证。
附件:平顶山市 地方金融组织 2019-202 1 年度行业年审拟通过名单
20 22 年 12 月 9日
附件:
平 顶山市地方金融组织 2019-202 1 年度
行业年审拟 通过 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所属县(市、区) |
1 | 平顶山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市直 |
2 | 宝丰县财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宝丰县 |
3 | 郏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郏县 |
4 | 平顶山市新华区 温商 小额贷款 股份 有限公司 | 新华区 |
5 | 平顶山市卫东区 华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卫东区 |
6 | 鲁山县融源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鲁山县 |
7 | 河南省时代龙远典当有限公司 | 汝州市 |
8 | 舞钢市金善缘典当有限公司 | 舞钢市 |
9 | 平顶山众鑫典当有限公司 | 新华区 |
10 | 平顶山宝源典当有限公司 | 新华区 |
11 | 平顶山市鑫鼎典当有限 公司 | 新华区 |
12 | 郏县德易典当有限公司 | 郏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