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促进公平竞争的决策部署,强化问题研究,注重工作创新,强化专项执法,保持打击态势,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混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 行动,有力的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为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公平竞争市市场监管局选取涉及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案例: 汕头市潮南区某服饰厂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2年9月15日,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称汕头市潮南区某服饰厂生产并销售到平顶山市“三福”牌系列男内裤标签分别宣称:“海藻纤维 促进血液循环 天然植物抗菌”等内容, 涉嫌 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 。经平顶山市卫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认为,该 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2023年3月, 卫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其处于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