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22 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濮人社职称〔 2022 〕 44 号)要求,现将申报 2022 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问题
(一)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二)按照评审条件申报。 申报人员须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1 〕 67 号)有关要求。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濮阳职称网 http://pyrs.puyang.gov.cn/zcw/index.asp
(三)申报材料及聘任时间要求。 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单位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 12 月底(聘任时间不得早于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任职资格时间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四)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 6 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濮阳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五)破格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6 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 8 年,可以直接破格申报中级工程师,此项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扫描件《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六)关于缴纳社保问题。 按照不能跨区域跨单位进行职称评审的原则,依照我市惯例,凡在我市缴纳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我市申报职称。油田改制企业、市外驻濮分公司等人员需提供我市医保缴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各县区自行确定社会保险缴纳的市内区域。市职改办负责审核全市 2022 年度申报职称人员的申报状况并反馈有关县区。
(七)关于资格审核问题。 2022 年度县(区)负责所辖区域所有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员将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门审核。
(八)关于评委会选择问题。 各参评人员一定认真操作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仔细查看,准确选择评委会,凡因个人选择错评委会、专业、评审类型影响本人参与职称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2022 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均通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 单位帐号实行 “ 谁创建谁管理 ” 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由单位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 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 “ 人员管理 → 单位人员管理 ” 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 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 快捷通道栏 “ 职称评审 ”→ 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 职称申报系统 → 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请务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一次性修改补充,确认无误后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否则将影响评审。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在申报系统中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网上审核。 2022 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 “ 谁审核谁负责 ” 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 “ 一次告知 ” ,申报人员逾期未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 扫描上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毕业证丢失的,由用人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2. 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课题验收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发布的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研发的新产品、新品种认定(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 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著作需扫描上传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及目录。教材、实验室质量手册扫描上传内容同著作。
4. 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工作奖励、技术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表彰文件。
5. 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6. 申报人员需在网上申报职称页面填写相应业务自传。
7. 非公单位人员扫描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8. 非逐级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扫描上传原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军队转业的材料(军队干部专业审批报告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9. 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扫描上传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0. 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 5 年的,为近 5 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11. 申请绿色通道和破格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河南省职称评聘 “ 绿色通道 ” 备案表》、《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原件。
12. 所有扫描件均需上传 PDF 格式。
(二)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纸质材料:
1. 单位通过职称申报系统 “ 申报人员状态查询 ” 右侧打印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 2 份(申报系列、申报级别分别打印)并加盖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
2. 所有参评人员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 3 份,按要求报送相应评委会。《评审表》要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 申报人报送材料清单 2 份,评审资料袋外面须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类型。
4. 申报人员上传职称平台的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原件。
5.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 份。
6.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三)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不含退回修改时间): 2022 年 10 月 10 日 —2022 年 10 月 23 日;
相关部门审核时间: 2022 年 10 月 15 日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评审会接收材料与审核时间: 2022 年 10 月 15 日 —2022 年 10 月 31 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四、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严格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备案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职称或者超评审计划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对上述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五、专业设置
中级工程师评审专业 28 个:考核认定、建筑、地质、电气、电子、环保、机械、矿山、林草、市场监督、医药管理、检验检测、通信、广播电视、消防、化工、安全应急、轻工、冶金、纺织、科技管理、材料、交通运输、水利、航空维修、大数据、邮政快递、工业营销。
正高级、副高级评审专业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评审资格,并向市职改办通报。
3. 答辩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答辩时间和地点请在个人职称申报系统中查看。
4. 评审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纸质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纸质材料的不承担保管责任。
5.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到现场报送材料及参加现场答辩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上交《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1 份,出示 48 小时核算证明,若有违反,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受理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
1 、受理材料地址:
濮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中原西路与安凯路交叉口西南角,濮阳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612 房间(公交 16 路,亿丰时代广场下车,往西 100 米中原路南)。
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393-4435320 、 6666353 ;邮箱: yppc@sina.com
附件: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