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控制“两高”工作存在不足,已建项目管理松懈。濮阳市对未办能评手续的已建“两高”项目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督察发现,范县诚信石化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复工复产。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督导检查,按照主要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淘汰三级能效设备的要求,督促范县诚信石化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整改清单,7月底完成整改。
(二)开展能效对标,要求2家企业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对标企业主要用能设备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举一反三,加强“两高”项目管理,严格落实会商联审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范县诚信石化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对标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开展企业能源审计,进行节能改造。
(二)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2家企业整改落实、能源审计及能效对标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开展现场核查,9月15日,范县节能减排办对2家企业下达复工复产通知。
(三)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委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新建“两高”项目省、市、县三级会商联审制度,2022年已完成7个“两高”项目市级会商联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濮阳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 系 人:程广胜
手机号码:19839316387
固定电话:0393-6668800
电子邮箱:zy8916280@163.com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下一篇: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