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202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 作 方 案

 

2022年8月,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为高标准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濮阳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加快建设富强濮阳、生态濮阳、创新濮阳、幸福濮阳,打造中部地区创新开放高地、豫鲁冀省际区域中心为目标,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赋能资源枯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更高站位全力做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以更高标准全方位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以更大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蝶变升级、新兴产业规模倍增、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区域知识产权高地,为濮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地知识产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的逻辑起点、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立足濮阳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坚定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之路,让创新潜力有效释放、创新活力充分涌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活力,支持企业创造并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育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加强重点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布局,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

坚持质量引领。按照“稳中求进、以质为先”的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加强核心专利布局,设立濮阳市专利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精品版权,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协作。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金融、投资、贸易的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知识产权对外开放带动产业升级、结构转型,提升濮阳外向型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打造中部地区创新开放高地,服务濮阳开放型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知识产权对濮阳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更加浓厚,全面建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汇聚、知识产权转化渠道通畅、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富有创新活力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

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到2025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80家,其中拥有发明专利的企业超过8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7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6家;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15家,累计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140家;新增地理标志2件,海外专利、商标申请量达到30件,全市累计有效商标注册量超过3.7万件,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

实现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在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中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价值充分实现,到2025年,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15项,实施地理标志运营计划项目2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规模累计达到17亿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新建专利产业数据库3个,完成产业和企业专利导航项目6个,开发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通过验收;新增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过10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的企业10家,打造一批百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和优质版权资源;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

实现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更加健全,中小企业、专业市场、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凸显,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年结案率、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争创中国(濮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

实现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执法队伍不断加强,司法队伍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协同能力高效顺畅,知识产权绩效考核科学规范,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更加优化,知识产权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新增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贯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5家。

实现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搭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快捷高效、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新增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2家;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机制,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专、结构优、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满足我市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重点围绕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五大重点任务,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工程、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五大工程,服务和支撑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优化高质量知识产权激励机制。突出培育高质量专利、知名自主品牌、优质版权和特色优势地理标志发展导向,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和高质量创造支持措施,研究制定《濮阳市专利奖励办法》,设立濮阳市专利奖,奖励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专利;修订完善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维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高价值知识产权产出,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依托产业集聚区和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围绕我市提质发展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现代家居、羽绒制品5大传统产业,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136”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集中力量在新材料、新能源、氢能、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打造专利池或专利组合;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推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自主专利权大幅提升,实现一批核心技术专利零突破,推进形成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策源地和专利密集型产业引领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高地。优选高价值专利参评中国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不断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基础研发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试点期内,新增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企业15家,争创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2家。(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梯度培育计划。围绕“1236”整体战略布局和“一高、四新、两能”产业发展模式,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优势梯度培育计划。针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发明专利“清零”行动计划,有效引导创新主体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研发、保护,更加注重专利质量,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全覆盖;以知识产权计划项目为抓手,对有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强化专利运用保护,使企业形成知识产权优势,每年培育一批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有一定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进一步扩优提质增效,促进发明专利和PCT申请,提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省级知识产权强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完善“无变有、微成长、多变优、优变强”的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试点期内,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1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5家,拥有发明专利企业占比超过80%;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7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6家,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3.实施产业研究院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我市产业研究院是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等参与,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贯通政产学研用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环节。通过培训、指导,引导我市首批10家产业研究院在本产业的关键技术、关键领域,边研发、边申请专利,做好产业专利布局,提高发明专利创造数量,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创造中心,争创省级专利高价值培育中心,增强产业研究院的核心竞争力。以服务中原油田氢能产业研究院、濮阳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为突破口,支持其抢占氢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助力我市打造晋冀鲁豫氢能研发中心和装备制造基地;抢占智慧医疗制高点,开发推广典型疾病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尽快形成产业生态和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4.实施地理标志培育计划。对我市高成长性商标品牌,加大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加大商标品牌策划和经营力度,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文化建设、维权保护等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立足我市丰富的农业资源,抓好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通过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典型示范,提高县(区)培育地理标志的积极性。试点期内,争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商标)3—5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5.打造精品版权。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依托濮阳市黄河文化、上古文化、龙文化等特色优势文化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一批版权精品,建设版权强市。推进稀有剧种、麦秆画、龙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开发。大力支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提高作品登记数量和质量。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濮阳市出版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加快以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娱乐、杂技、工艺美术、软件设计等为代表的版权精品培育,鼓励文化和工业制造两大领域的原始创作和衍生开发,对优秀作品创作和宣传推介活动给予支持,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版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6.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导向,严格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不断调整优化专利资助政策,做到市、县(区)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合理合规;将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作为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建立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工作机制,抓好检查部署、专项行动、教育培训、日常监管、违法违规惩戒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实现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1.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面向我市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和现代家居、羽绒及制品、生物基新材料“三专”特色产业,以及氢能、人工智能等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四新”产业,每年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5个,推动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效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试点期内,培育依靠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品产值过10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的企业10家,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1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3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6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2.抓好专利技术运营与引进。探索推行专利开放许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个人与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推进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向我市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促进我市优秀专利上线转让、许可、技术入股、产品销售、质押融资等交易,提高专利收益率;鼓励外地优秀专利技术在我市落地转化实施,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在我市辖区内实施产业化的,每项奖励50万元;对企业购买、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个人优秀专利技术并实施转化的(应属非关联交易),依技术交易额给予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在濮阳实现成果转化且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价值专利发明人,给予面积不超160平方米的住房、每年最高1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等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

3.打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亮点。巩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成果,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实现知识产权的资本价值。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落实知识产权企业质押融资“白名单”制度,探索专利 商标权(地理标志、版权、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纳入濮阳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化解银行、企业融资风险;落实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贴等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四两拨千金的撬动作用,稳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量。试点期内,每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不低于1.5亿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濮阳银保监分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4.实施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发展工程。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机制,推进“2 1 N”专利导航服务模式,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地方政府决策中的指导作用,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促进产业和区域发展。深度推进高新区、经开区两个省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探索经开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的新路径、新措施,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为区域宏观决策提供精准、科学的决策机制,为全市专利促进产业发展提供示范。每年遴选一个重点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通过分析产业发展现状、产业竞争格局、产业技术创新方向等,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引领关键核心技术公关,加强产业专利布局,科学、高效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遴选若干家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为企业市场开发、技术创新、人才集聚、专利布局提供路径和方向。试点期间,建立3个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经开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试出经验和成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统计局)

5.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依托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站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围绕商标品牌培育、发展、集聚、提升和保护,提供“零距离”指导服务,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逐步实现全市企业普遍拥有注册商标。加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南乐县、清丰县、华龙区三个省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基地建设,指导区域内市场主体加强商标品牌塑造,通过完善标准、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方式,从产品经营上升到商标品牌经营,推动建成一批商标品牌基地和商标品牌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加大海外商标注册支持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外向型企业布局海外商标,提高商标品牌产品出口比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6.实施地理标志运营惠农计划。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制定培育计划,统筹推进全市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的培育、保护和运用工作。支持农户、基地、龙头企业与地理标志、涉农商标紧密结合,发展拥有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价值和竞争力。积极推行“公司(协会) 地理标志 农业合作社 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运用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助推乡村振兴。遴选实施地理标志运营计划,抓好产品展示、品牌推介、文化传承,产品运营、产业跨界融合,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化,打造龙头企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特色产品向特色产业、名特优产业化发展,提高我市地理标志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争创省级地理标志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三)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专业人员配备和培养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开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教育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将侵犯知识产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档案和诚信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制度。大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和重大纠纷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应对机制,深化跨部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协作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濮阳海关)

2.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工作人员专业化建设。建立完善与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相适应的案件管辖制度和协调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落实举证责任分配,完善举证妨碍排除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固定证据的作用,拓宽电子数据证据收集途径,推广应用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3.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加强市、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强化各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工作站作用,支持特色产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电商平台设立濮阳市知识产权工作站,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知识产权工作站作用,构建覆盖全市、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网络。完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活动以及专业市场、展会、电子商务维权援助服务机制,开展专业市场、展会、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一站式”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设立维权援助专项经费,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救济渠道,为维权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和经济援助。发挥濮阳银座商城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更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财政局、司法局)

4.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培育力度,将知识产权纠纷纳入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商会制定知识产权自律规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仲裁、公证等保护渠道。采取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建立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局)

5.实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护航工程。加强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优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高市场主体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组织开展我市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和海外目标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估,建立国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抓好技术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高标准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濮阳受理处,建立海外维权专家库、重点联系企业库、法规资料库,建设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例库,构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帮助企业积极应诉或主动维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濮阳海关、濮阳银保监分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6.建立重点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警示提醒。对涉及重点企业、行业的重大知识产权争端和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商务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工程,提升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制定《濮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绘制未来15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蓝图;出台《濮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设计好未来5年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施工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协同协作,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全面推进《濮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濮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抓好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绩效考核。落实濮阳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对各县(区)党委、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对考核结果好的表扬、差的约谈;逐步完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形成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做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引进贯标咨询辅导机构,促进更多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机制,制定质量手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落实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试点期内,新增“贯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5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推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全过程,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为重点,加强科研项目立项、执行、验收、评估及成果转化、运营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导企业主动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自主创新活动中,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实施专利技术标准化推进计划。推进标准化战略,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重点推动关键专利技术形成标准。对在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地方、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市内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培育一批能将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1.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以大数据为基础,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濮知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和云服务平台,构筑业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服务三大板块,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实现项目申报网络化、办事流程规范化、公共服务标准化、数据资源信息化,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和引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注册申请、管理运营、维权保护、战略规划、业务培训、人才培养“一体化”的知识产权托管体系,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题,加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成长壮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的培育、监管,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蓝天”专项行动,持续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省内外专利代理和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推动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省内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信息服务网点参与我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经开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与审协河南中心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审协河南中心的人才、信息等专业优势,办好社会服务濮阳工作站,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每年面向县(区)遴选1个支柱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遴选若干企业开展专利微导航,为我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培训、专利信息分析、专利质量提升、人才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持续开展市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校创建,依托濮阳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服务团和省级巡讲师资,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巡讲活动,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探索具有濮阳特色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模式。试点期内,培育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实验基地6家,市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30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科协)

6.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落实濮阳市“1 14”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支持我市高校外引内联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产权学习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面向各县开发区、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分类分层级开展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专、结构优、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人才基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7月—9月):制定强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依职责分解强市建设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制管理。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5年4月):落实各项目标措施,制定年度强市建设推进计划,强市建设全面展开。

(三)总结阶段(2025年5月—2025年6月):根据强市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总结三年来推进工作及成效、经验与不足,做好迎验的各种准备,确保顺利通过期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

(三)强化督查考核。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纳入市督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县(区)党委、政府知识产权考核,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向县(区)通报知识产权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目标全部如期实现。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表扬激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世界读书日、中国专利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多渠道传播知识产权文化,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营造良好氛围,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科协)

 

附件:1.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主要任务推进时间表

 

 

附件1

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万正峰(市长)

副组长:赵建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周   锋(副市长)

成   员:王改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管红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士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明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文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马鸿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世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方业生(市财政局局长) 

张廷远(市科技局局长)

薛炳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玉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宏峰(市司法局局长)

高尚功(市教育局局长)

段升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玉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杨运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晁自强(市林业局局长)

刘  翠(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行玉(市商务局局长)

马国文(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际平(濮阳银保监分局局长)

王长岭(市统计局局长)

李一新(濮阳海关关长)

赵志敏(市科协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的日常推进工作,管红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濮阳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主要任务推进时间表

 

序号

任务名称

2023 年 7 月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6 月

1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7

2.8

2.9

2

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1

1.3

1.5

3

海外专利、商标申请量(件)

10

10

10

4

新增拥有有效发明专利 20 件以上企业(家)

5

5

5

5

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家)

135

155

180

6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

8

10

12

7

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家)

1

2

3

8

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家)

5

5

5

9

新申报地理标志(件)

1

2

2

10

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万件)

3.3

3.5

3.7

11

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个)

5

5

5

12

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亿元)

1.5

1.5

1.5

13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年结案率( % )

90% 以上

90% 以上

90% 以上

14

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 )

90% 以上

90% 以上

90% 以上

15

新增市级以上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家)

10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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