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市)的决定
(二○○八年三月七日)
2007年,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广泛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全面增强,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伤人、亡人火灾发生,火灾事故起数为近五年来最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鼓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渑池县、义马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其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先进县(市)学习,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努力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构建和谐三门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