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2007〕47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42号)精神,确保我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灭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手段,儿童免疫规划是通过接种疫苗达到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卫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多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成立了免疫规划领导小组,狠抓基础免疫和强化免疫,我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连续16年保持了无脊灰状态,结核病、麻疹、百日咳、白喉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乙肝防治效果明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但是,由于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导致我市部分地区出现漏种现象,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隐患仍然存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本地的免疫规划工作。
二、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的特点,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对三门峡市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名单附后),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成立相应机构,对辖区内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进行调研,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内容,定期考核,抓好落实,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
三、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儿童免疫规划质量。卫生部门负责辖区内儿童免疫规划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培训、疫苗分发、预防接种、疾病监测等工作,督导辖区内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城区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村预防接种点医生及时为儿童免费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等疫苗,有效控制和消灭疫苗针对疾病,确保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计划免疫的疫苗购置费、储存费用、运输费用,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经费和基层计划免疫劳务费,确保专款专用;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当地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制度,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搞好本地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工作,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半年做一次调查,摸清应接种儿童底数,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
四、正确引导,加大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活动,将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宣传和疫苗针对疾病预防知识宣传,纳入当地健康教育规划。充分利用每年的“4·25”全国儿童免疫接种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周(日)教育活动,每年开展大型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村和每个接种点要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宣传免疫规划工作政策、疫苗针对疾病的传播途径与正确的预防方法,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全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强化管理,落实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各项技术规范
加强疫苗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不断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全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做好基础免疫、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和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全程免疫覆盖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的工作质量。全年保证冷链运转6次以上,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接种底册、有领发疫苗记录及疫苗运输温度记录,卡证册表填写真实、完整、规范一致,不得有空白乡、空白村。预防接种单位要联同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收集新生儿童信息,新生儿建证、建卡率达100%,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均达到90%以上,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风疹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分发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预防接种门诊和乡村预防接种点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预防接种人员的准入考核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免疫规划规范、科学的冷链系统和服务管理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者(包括流动儿童)进行规范接种,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
六、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保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凡未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儿童免疫规划保障措施、造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 件

三门峡市儿童免疫规划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天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秋安(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应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 锐(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存棣(市卫生局副局长)
范社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茹蔚雯(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光辉(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留庆(市广电局副局长)
马刚层(市文化局副局长)
薛孟生(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路敏茹(市总工会副主席)
亢哲楠(团市委副书记)
秦海棠(市妇联副主席)
孟国栋(三门峡日报社副总编)
贾巷真(市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市卫生局。刘存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贾巷真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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