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三门峡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 施 意 见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方针,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努力保证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的基础上,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突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村庄布局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基本目标
1.分类推进新农村建设。从2008年开始,经过3年努力,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的一类村庄,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配套,村庄区划科学合理,建筑美观有序,绿化美化水平较高,居住环境良好,村庄管理水平较高,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成为农村新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样板;人均收入3000-5000元的二类村庄,达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村庄区划合理,建筑整齐有序,绿化水平较高,环境卫生状况较好,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大批整洁、优美的村庄;人均收入3000元以下的三类村庄,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及异地搬迁扶贫,使基础设施状况整体明显改善,并做到村庄建筑切实按规划建设,土地利用节约合理,绿化、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村庄管理加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2.加快推进村庄建设和整治规划编制工作。2008年力争1/3的村(包括24个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按规划标准完成建设和整治任务,其中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元的完成比例超过1/3;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纳入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村镇要在建设和整治中走在前列,率先达到规定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农民为主。各级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导、组织发动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团结奋斗,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2.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坚持先规划后整治,按规划调整村庄建设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保护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遗存。
3.积极作为,注重实效。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行小拆迁、大整治,不搞大拆大建,防止盲目攀比、搞形象工程。
4.发扬民主,尊重民愿。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集中群众意见和智慧,不搞强迫命令。
5.分批实施,整村推进。以县(市、区)为单位,合理安排参建村庄,建立分级负责制,竞争激励机制,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确保建设和整治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乡村道路。在全市实现行政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县乡道路质量,构建农村交通良好的骨干网架,提高通达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实行多元化投资,加快实施村村通延伸工程,逐步实现行政村之间、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形成完善通畅的农村道路体系。有条件的村要硬化村内道路,努力实现“村内通”。一类村要率先完成;群众积极性高、资金筹措有保障的二类村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三类村中符合国家扶贫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等支持条件的,要根据所在县(市、区)扶贫和以工代赈目标任务的整体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2008年投资2.4亿多元,改善乡道150公里、水毁农村公路150公里、村道290公里、农村简易招呼站350个,投资1500万元改造县乡公路危桥。
(二)农村饮水。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对城市、县城自来水厂能够覆盖的一类村,2008年要全部用上方便、卫生的自来水,其他一类村要有50%实现户户通自来水;对于二类村,纳入国家饮水安全规划的,在国债资金支持下加快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步伐,不在国家规划且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筹解决,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对于三类村,通过国债、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支持,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饮水条件。要充分发挥现有饮水安全工程的作用,通过延伸管网尽可能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农民群众受益。在水质达标地区,要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水源。2008年筹措资金约2400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安排1560万元,市财政安排240万元,解决100多个村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农村沼气。大力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在养殖集中区加快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保障已建沼气池正常发挥效用。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建设,加大“一池三改”实施力度,支持以沼气为纽带建设生态示范村。一、二类村及纳入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村要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建设户用沼气或以大中型沼气及联户沼气为主体的集中供气工程;三类村要结合国家政策性资金的扶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分期分批实施农村沼气建设。2008年积极筹措资金4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将安排沼气建设资金200万元,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万户,区域沼气服务站30个,建设各类大中型沼气工程20座。每个县都要建立高标准沼气示范村3-5个,示范村沼气入户率要达到70%以上,“三改”率达到100%。积极发展农村太阳能,通过典型示范和县(市、区)政府适当补助、实物奖励等方式加快推广普及步伐。
(四)农村电力。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农村电网建设,提高低压电网供电保证率,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扎实搞好“盲点村”电网改造,开展农村排灌电网建设试点,推动有条件的村实现村内主干道亮化。2008年投入资金3000万元,新改建110KV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3个,建设10千伏及以下线路242公里,新建及改造台区115个,完成41个“盲点村”改造任务;新增线路0.75公里;完成7个电气化村建设。
(五)连锁超市。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市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农村经营网点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加快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条件好的村要建成主要日用品及农资商品齐全的便民超市,实现农民购买必要的生活生产资料不出村。2008年投入资金80万元,新建200个以上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市2/3以上的村。切实抓好家电下乡补贴试点工作,扩大农村家电消费,力争试点期内彩电、冰箱、手机三大类家电产品销售总额突破1.5亿元。
(六)垃圾污水治理。以治理村内垃圾、秸秆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流为中心任务,重点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逐步实现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组织清理积存垃圾,积极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垃圾站,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其他村庄建设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设施,就地进行分类,能利用的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利用的进行安全填埋。2008年争取筹资100万元,在试点村建设村庄垃圾站(池)50个、村庄垃圾简易处理设施10个、乡(镇)垃圾集中处理设施8个。积极规划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搞好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城郊乡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支持工业、旅游强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其他村庄可采取沼气池、氧化池、坑塘等适当方式集中处理。全面实施秸秆禁烧,控制施用化肥和高残留农药,减少面源污染。要扎实深入地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七)卫生设施。以向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大力推动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面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覆盖面,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对困难群体因大病住院进行医疗救助。2008年投入资金14852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提前实现合作医疗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目标,建设2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
(八)文化设施。着眼于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乡风民俗,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和农村体育设施。搞好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快实施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发展有线电视入村进户,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宽带。采取政府补助、群众参与、对口帮扶、社会捐助等形式,加快村级文化大院(活动室)建设。2008年在237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保证60%以上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新改扩建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扶持69个村开展体育健身工程。同时,加大送书下乡和文化下乡工作力度,新建10个“新农村书屋”,开展“百部流动舞台千场演出送农民”活动。
(九)村庄绿化。以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把村庄周围、村镇街道和农家庭院绿化紧密结合,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模式,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多样化、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村镇生态植被系统。通过补助林木种苗款等形式,并结合国家扶贫及以工代赈等政策性资金的使用,积极发展高效经济林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市建设村镇绿化工程,计划筹措资金100万元,完成50个村(镇)的绿化美化。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镇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协调安排好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共建共享。要尊重村民意愿,统筹规划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文化、卫生、商业、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等布局。强化建设规划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村庄建设规划、农房设计等所需经费。结合“空心村”治理,加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严禁村民违规沿公路建房。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逐步清理一户多宅。对分散、易发自然灾害、不适宜居住的村庄,实施易地规划,稳步推进整体迁建。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服务,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
(二)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的幅度要确保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新增收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政府从2008年起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按照农村建设和整治规划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各地要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设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对于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可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经营权与工程管护责任相统一;对于具有一定收益、适合经营的基础设施,可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并由其负责工程的管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要重视公共服务设施的集中配置和综合利用,有条件的村庄可将文化设施、卫生设施、超市、体育健身场所等相对集中,形成具有综合功能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主管理,使群众广泛参与农村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建设和整治效果。切实抓好村庄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四)明确建设主体。农民群众既是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的主要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要把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要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提高认识,赢得最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要善于组织发动,依靠群众科学制定规划和方案,依靠群众踊跃出工投劳,依靠群众广开筹资渠道,依靠群众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依靠群众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各项管理。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激励外出创业成功者为建设美好家乡开展多种捐资助建活动。切实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红旗渠”精神,用广大农民的智慧和双手改变农村面貌。要把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村级两委班子作为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提高村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领导作用。各县(市、区)在确定今年任务时可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先行安排,以确保这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见实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商务、环保、卫生、文化、广电、供电、扶贫、供销、畜牧和共青团、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协调农村建设和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政府也应建立相应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市、区)要按照确定的一、二、三类村的标准列出各类村庄的名单,按上级要求制定好分年度建设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导工作,妥善解决农村建设和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周密部署、及时检查、认真验收、科学总结,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