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7〕5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有关问题特作以下通知,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农村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所在县(市、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民办学校免收学杂费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探索,大力推行教科书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此项工作成效将作为以奖代补的因素予以考虑。
三、请各县(市、区)政府将“两免一补”工作总结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落实情况上报表》(见附件3)连同电子文档于2007年9月28日前报至市“两免一补”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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