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
为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市政府与中央、省驻市新闻机构以及市新闻单位(以下统称新闻单位)的联系,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事项,加大政务工作宣传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一)及时保持与新闻单位的联系;
(二)邀请新闻单位对市政府中心工作、重要政务活动进行采访;
(三)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四)协调舆论监督事项的回应或整改情况反馈;
(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政务新闻联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把握先机、争取主动、引导舆论、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政务宣传内容要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公正严谨。
(三)坚持公开、高效、务实,做到敢负责任,对重要信息认真核实,保证政务新闻的权威性。
(四)政务新闻宣传要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三、工作机制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联络科承担)组织协调市政府新闻联络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相应机构,健全市政府系统新闻联络网络,做好政务新闻联络工作。
(三)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组织新闻发布会。
(四)健全市政府和新闻单位的互动机制,不定期召开由新闻单位参加的政府工作通报会,及时通报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活动情况。
四、政务新闻宣传工作重点
(一)市政府中心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的宣传、落实、督查情况,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重要政策及执行情况;
(二)就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阐明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主张,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三)在市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和一些社会治安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
(四)发布其他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介绍的政务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以及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凡应当公开的,经市政府秘书长或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批准,邀请新闻单位参加,向社会公开报道。
(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活动有关报道,由市政府秘书长审定;市政府领导专题活动和专业会议等的报道,按照副市长分工,由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审定。
(三)市政府文件应当公开的,刊登在《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上,通过《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发布,也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市政府各部门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活动或重大典型宣传,需要市政府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协调做好宣传的,经分管副市长或秘书长同意后实施。
(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试行)》执行。
(六)邀请省内外或境外新闻记者进行政务新闻报道的,按照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的规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