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为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任务
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收集反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为市政府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信息采编和传递,应当快速及时,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二)反映的情况要真实,语言表达要准确,重大情况认真核实。
(三)坚持客观全面地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四)反馈的信息须有新情况、新内容、新观点,有决策参考价值。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妥善处理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
三、工作机制
(一)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及乡(镇)直报点要明确相应机构,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所属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指导。
(二)根据信息服务功能不同,建立固定的信息刊物。上报信息分别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其他信息刊物呈送市领导的同时,按刊物的发放范围分发有关单位。
(三)政务信息收集编发,应当通过市政府系统办公资源网传送。可对外公开的信息,交由市政府远程数据通信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四、报送重点内容
(一)各级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的部署、安排、措施;决策作出后干部群众的反映,包括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成效、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修正完善的有关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重要会议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等。
(二)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情况,取得的新成就和遇到的新问题;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经济体制改革和新农村建设情况;扩大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教卫等系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以及有待解决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本单位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三)各种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重要的社情民意,包括一个时期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四)周边地区出现的可能影响本辖区的重要情况。
五、报送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信息中的时间、地点、事例、数字、单位等应力求准确、无误。
(二)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需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要有深度、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三)凡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应当在事情发生后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处理情况、原因和后果。具体报送办法,按《三门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核签发
所有上报的政务信息,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办公室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审核签发,必要时还应经政府或部门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七、缮后处理
(一)政务信息处理完毕,应当及时存储归档,并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上交有关部门。
(二)领导对政务信息作出的批示,政务信息主办科(室),应立即按批示要求落实。若需印发《领导批示》,应协调有关科(室),按《三门峡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办理。
八、考核奖惩
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体系进行管理和考核,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对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要信息或不按规定时间、任务上报信息,完不成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