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8〕2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四日


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力促进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和开展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96号)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交通、方便农村群众安全出行为目的,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布局合理、方便快捷、安全有序的农村客运网络,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公交化,实施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科学调整运力布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解决农民出行乘车难问题,促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逐步实现全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形成较为密集的农村客运班线、站点网络,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明显扩大,逐步实现农村客运及时、安全、便捷;农村客运运力结构明显改善并趋于合理,投放运力适合当地客源、道路和地理条件;农村客运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客运管理规范有序。
(一)村村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100%。
(二)全面启用乡(镇)农村客运站。已经建成的57个乡(镇)客运站2008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在建的8个乡(镇)站2008年底前完工,并于2009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三)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班线,构建农村客运网络化框架。新增并培育农村客运班线50条,新增和调整运力300台、座位3000个,新增农村客运班次1200个,形成以市、县、乡(镇)客运站以及各行政村为结点,呈现放射状或网络状覆盖全市各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网络化布局。
(四)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建立健全公交化和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经营管理模式,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解决农村客运散、小、乱、差问题,使其安全、便捷、规范、有序。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编制网络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通达情况、农村客运站点分布和农民群众出行习惯,按照普遍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对班线的布设、运力的投放、经营模式、服务标准、安全保障进行科学设计和论证,编制农村客运网络规划,规划要具体到每个村。
(二)加强宏观调控力度。运管机构要做好市场调查,把握好运力运量的平衡,既要方便农民出行,又要保护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使农村客运实现均衡有序可持续发展。不能盲目审批,造成运力浪费,形成新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简化农村客运班线开通许可程序,对农村客运班线,符合开通条件的,应简化报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投放的车辆可根据客源、路况、地形等选择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型。
(三)引导农村客运规范化经营。1.鼓励大型专业运输企业经营农村客运。充分发挥政府对客运线路资源的引导和配置作用,通过对热点线路经营权招投标的方式,搭配农村客运线路。2.整合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在经营者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组建股份公司(线路公司)的形式,实现公司化管理、集约化经营。3.要充分考虑农村通行条件差、线路里程短、旅客流量不平均、客运经济效益差等实际因素,对暂不具备开行每日班条件的农村客运线路,由农村客运企业统一调度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开行隔日班、周班、赶集班,也可在划定区域内实行定线循环运行、滚动式发车,以提高车辆利用率,均衡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4.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的安全管理,督促和引导组建的农村客运公司和客运站建立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奖惩考核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农村客运站点的养护和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做好农村客运站点的养护管理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交通部门要加强全面管理。经营模式可因地制宜、形式各异、力求实效。1.对条件成熟的客运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投标有偿经营;2.实行两站合一,将客运站和交管站合并管理和经营;3.客车站的使用者即进站车辆的经营者,共同出资经营管理;4.由当地政府财政政策性补贴指令性管理经营。
(五)积极扶持农村客运的发展。制定优惠措施,通过税费优惠和减免,降低农村客运经营成本,切实保证农村班车开得起、留得住、有效益。2010年12月31日前,对县(市、区)内新增的乡-村、村-村的农村客运班车免征养路费、客票附加费及其他各种管理规费。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的乘务人员免收从业人员培训费用。对新增农村客运班车的二级维护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检测费用减半收取。税务部门对新开办的经营农村客运的交通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工商部门对新开办的经营农村客运的交通企业免征工商管理费。
(六)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的监管力度,对无证(照)经营、不依批准的路线运行,哄抬票价、倒客、甩客、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和垄断经营,坚决取缔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从事农村客运,严禁超员运行,确保农村客运安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呼吁群众爱护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开展必要的守法经营和文明礼貌待客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广大经营者的有序竞争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区内停车场所的管理,禁止为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提供非法招揽旅客的停放场所,保护农村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农村客运网络化是交通工作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最有效的举措之一,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全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做到组织工作落实、目标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和政策落实。
各级交通部门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客运网络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开始实施,并对实施进度和结果定期评价,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公安、财政、建设、城管、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

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张英焕(副市长)
副组长:王清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单向东(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赵翠玲(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吉焕(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新城(市工商局调研员)
肖 毅(市国税局副局长)
许 珺(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社良(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运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交通局。赵翠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郭社良(兼)、兰青(市交通局运输科科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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