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7月29日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的决定(三政〔2009〕42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7月29日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日”的决定

三政〔2009〕42号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2007年7月29日8时40分,我市陕县支建煤矿因山洪暴发造成淹井事件,69名矿工被困井下,生命危在旦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正确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在市委、市政府的认真组织下,经过党政军民和社会各界的科学、精心、全力施救,到8月1日12时53分第一名被困矿工救出,历时4天3夜76小时,随后69名矿工全部生还,创造了我国煤矿救援史上的奇迹,是近年来全国同类事件中无一人伤亡的成功实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7·29”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果断决策、讲究科学的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以人为本、顾全大局的精神,军民团结、拥军爱民的精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每年7月29日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大力弘扬“7·29”抢险救援精神,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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