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商务局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
项目洽谈会三门峡市参会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三门峡市参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
三门峡市参会方案
(市商务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主战略,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浙两省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省政府定于2009年8月12日在杭州市举办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为充分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政府决定组团参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对外开放主战略和全省大招商动员大会精神,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招商服务,实现我市企业与长三角地区企业的直接对接,吸引经济发达地区资金、技术、人才向我市转移,进一步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会议内容
(一)会议名称
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
(二)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200号)。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河南省商务厅。
协办单位:浙江省河南商会(筹)、上海市河南商会。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市政府成立河南-浙江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三门峡市代表团,市长杨树平同志任团长,副市长周志远同志任副团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代表团成员。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李平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会要求
各参会单位要认真做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洽谈会提供的有利条件和机遇,搞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发布、信息交流、项目考察、项目洽谈、项目对接等工作;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工业园要在会议上签约1-2个项目,并邀请3-5家左右客商到会洽谈。请各县(市、区)政府于2009年8月3日前将上会签约项目和邀请客商名单报市商务局经协科(联系人:王建华 2951827 13839881676)。
(三)参会经费
市代表团及其工作人员参会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参会费用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