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意见
三政〔2009〕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全面提升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按照“投入多元化、建设规范化、管养系统化、面貌园林化、用水科学化、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加快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节水灌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抓住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推行三种机制,达到‘四高’标准”。“一个中心”,即紧紧抓住提高效益这一中心;“两个重点”,即抓好国家和省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抓好高科技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推行三种机制”,即投资业主制、管理公司制、供水合同制;“达到‘四高’标准”,即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效益高产出。
2009-201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包括地埋管道、硬化渠道、喷灌、微灌等,下同)8万亩,建成水窖1.85万个;2011-2015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2.7万亩,建成水窖3.26万个;2016-202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5.5万亩,建成水窖3.29万个。到2020年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2万亩,新建成水窖8.4万个,新发展雨水集蓄灌溉面积11.5万亩。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目前的0.45提高到0.7,基本实现农业灌溉节水化。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试点项目区。到2020年,人口在20万人以上(含20万人)的县(市、区),田间渠道防渗工程建设规模1万亩以上,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规模5000亩以上,喷微灌工程规模2000亩以上。人口在2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田间渠道防渗工程建设规模5000亩以上,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规模3000亩以上,喷微灌工程规模1000亩以上。
建立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与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安全供给体系,通过定额管理和经济调节手段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因地制宜,科学搞好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四高”标准,认真执行《三门峡市节水灌溉规划(2009-2020年)》、《三门峡市雨水集蓄利用(灌溉)规划(2009-2020年)》。节水灌溉项目的安排要充分体现“四优先”原则,即科技含量高、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优先;规模大、能连片成网的地方优先;公路干线两侧和种植结构调整区优先;经济条件好的地方优先。省级以上安排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要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节水技术,真正建成高科技节水灌溉示范区。
根据我市的地形、地貌和水源状况,全市划分为四个不同的节水类型区域,即山丘区、井灌区、混灌区和旱作区。各区域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分别为:
1.山丘区:着重依托集雨水窖等微型集蓄水工程,重点发展微喷、小管出流等节水灌溉工程。其中:果树种植区发展低压管道及集水小水窖配小管出流、微喷、滴灌等节水模式;小麦、玉米等种植区发展低压管道、防渗渠道等节水模式。
2.井灌区:充分利用地下水,抓好机井维修改造,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工程,稳定井灌面积。同时,在种植结构相对统一、集约化生产程度较高以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发展固定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结合万亩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推广微喷、滴灌、渗灌等微灌技术。
3.混灌区:充分利用水库水源,在搞好引调蓄水工程配套建设的同时,自流灌区重点发展低压输水管道和防渗明渠灌溉,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在农作物种植区搞好输水渠道和田间配套工程,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其中:自流灌溉为主的大、中、小型灌区以发展防渗渠道为主;井灌溉地区重点发展机井低压管道节水模式,同时在果树种植区及经济作物区建设半固定喷灌示范区;大力推广微喷、滴灌、渗灌等精准灌溉技术。
4.旱作区:采取水利、农艺、农机相结合措施,搞好蓄水保墒、水源涵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土地平整、秸杆覆盖、田块畦格化、施用抗旱剂等田间节水措施,提高灌溉水的田间利用率。
(二)深化改革,建立完善投资体系。按照规划目标,2009-2020年我市将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2万亩,共需投资4.43亿元;建成水窖8.4万个,发展雨水集蓄灌溉面积11.5万亩,共需投资4.56亿元。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编制项目,向上级争取支持,认真实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市财政主要安排省级以上节水灌溉示范工程的配套资金和节水灌溉先进县(市、区)工程奖励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并逐年增加投入比例。各级政府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各记其功、规模发展”的原则,整合农业开发、水利等各部门节水资金,集中捆绑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同时,要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烟水配套等项目中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到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倡导民办节水灌溉工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大户投资兴办节水灌溉工程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和大户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节水灌溉工程。
(三)完善机制,突出抓好科技推广和工程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应用,广泛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扎实做好对乡(镇)、村两级骨干人员的技术培训,让基层水利人员和广大农民掌握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同时,以县、乡(镇)、村水利服务组织为依托,抓好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节水灌溉工程竣工后,及时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公司或灌溉服务队,实行“业主管理、独立经营、保本微利、自负盈亏、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办法,使节水灌溉工程建成、管好、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节水灌溉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张建峰同志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门峡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任务纳入本级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结合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力争在建设规模、工程质量、产出效益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强化协同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强化协作,共同抓好全市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市水利局负责全市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制定、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工程验收;市财政局负责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配套和管理使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以上国债项目涉及节水灌溉项目投资计划的下达和工程验收;市农业局负责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区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艺措施的完善,以及各农业项目中节水灌溉工程的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市林业局负责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区林网的规划、建设;市开发办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节水灌溉工程的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市烟草局负责全市烟水配套工程中节水灌溉工程的资金、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市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对全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给予信贷资金支持。
(三)严格落实奖惩。对发展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且节水灌溉工程质量高、管理规范、效益显著,当年在全市节水灌溉工程评比中名列前两名的县(市、区),由市节水灌溉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节水灌溉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奖励工程补助资金,并作为“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得力、行动迟缓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该县(市、区)节水灌溉项目资金进行调整。节水灌溉工程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不能按时申请验收的,对其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并核减市以上补助资金;挪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或弄虚作假,以老工程冒充新工程或虚报节水灌溉面积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挪用资金,同时停止安排市以上项目及补助资金;重建轻管,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工程损坏,影响工程发挥效益的,不再安排有关节水灌溉项目,已取得的荣誉称号予以取消。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 件
三门峡市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建峰(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郑禄学(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靳跃军(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索亚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雷 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茹岳民(市农业局调研员)
刘汉良(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更臣(市水利局副局长)
田宝群(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袁书钦(市开发办副主任)
苏永士(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王洛兴(市农发行行长)
袁赞礼(市农信办主任)
张建新(市农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