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嘉奖令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三政〔2013〕9号
2012年,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培植税源,依法加强财税征收管理,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科学安排各项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办大事,超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8.6亿元,比上年增收11亿元、增长19.1%。全市地方财政支出达到163.3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6.2%,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嘉奖。
希望全市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合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系统迎难而上、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强力实施“四大一高”战略,为全面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