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政办文〔201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农产品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促进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牛兰英(副市长)
王振清(副市长)
副组长:王明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耀文(市农业局局长)
赵 奇(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成 员:索亚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增康(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帅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王继功(市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杨润善(市农业局调研员)
王成民(市林业园林局副调研员)
李士敏(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保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 伟(市国税局副局长)
谢贵强(市质监局副局长)
沈 磊(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胡 华(三门峡海关副关长)
李建强(市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农业局,王耀文、赵奇兼办公室主任,杨润善、沈磊、李明雷(市农业局园艺工作总站站长)、涂永华(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农产品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全市农产品出口工作负总责。
2.负责制订全市农产品出口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全市农产品出口长期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及考核验收。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5.负责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6.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协调、承办日常事务。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农业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出口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指导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农药残留及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控;负责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和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协助定期调查分析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参加国外注册认证检查工作。
2.三门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负责农产品出口企业对国外注册认证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扩大我市农产品出口;对出口农产品进行综合质量分析。
3.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制订全市农产品出口的总体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出口工作;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扶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三门峡完善出口农产品检测网络建设。
4.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大农产品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出口农产品实验室建设,搭建出口农产品科技创新平台。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出口企业全面推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良好的生产规范;负责制定出口示范区农产品企业、三门峡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和认定办法;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新产品研发,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扶持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6.市财政局:负责制定促进农产品出口的财政扶持政策;负责指导各级财政设立的农业结构调整资金、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等向农产品出口企业及示范区建设倾斜;加强对出口农产品信用保险的宣传,扩大信用保险覆盖范围。
7.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对出口果品(干果)、林木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助调查分析出口果品(干果)、林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出口果品(干果)、林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和产地环境监管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我市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内外交易会、展览会,推动更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9.市工商局: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10.市国税局:负责农产品出口退(免)税工作,落实有关退(免)税政策,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免)税。
11.市质监局:负责督促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负责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定三门峡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提高采标、制标的数量和水平;负责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完善质量信用与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12.三门峡海关:负责农产品口岸快速通关工作;健全农产品出口企业诚信守法、分类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利用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加工物流等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贸易;开展对我市出口农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13.市畜牧局:负责对出口畜牧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疫病的检测、控制;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兽药使用的监管,开展兽药残留监控。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企业对国外注册认证等工作。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