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1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13日
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2013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27号)精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3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实施“四大一高”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城镇医保以及教育、涉农等领域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督促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秩序;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
(五)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医疗机构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督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进行实时监督。
(六)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八)持续治理公路超限超载。依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的原则,督促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履职尽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货运源头监管,把好厂矿企业、场站、配载中心等货运源头的出口关;要加强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证照管理,落实违法信息抄告和“黑名单”制度。路政执法机构要强化路面执法,对货运车辆认真检测,认定违法行为后严格卸载,在裁量尺度内适度处罚;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治超经费,做好日常监督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查验审核,严禁对不合格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或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积极履行路面执法职责,拦截疑似超限超载车辆入站接受检测,对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要维护好超限超载检测站交通和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闯站、拒检、故意堵塞交通等抗拒执法行为。发展改革、工商、质监部门要强化对车辆改装企业、货运源头场站的监管,打击非法改装、生产和经营行为。财政部门要规范、监督全市治超罚没票据的发放、领取和使用,保障治超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九)坚决纠正其他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有关部门继续纠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问题;继续纠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深入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有选择地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推进源头治理。督促有关部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