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1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8日
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建立应收尽收的税收征管体制和机制,营造浓厚的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税收工作,市政府决定2013年6月在全市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大一高”战略实施,适应税收形势需要,立足经济、税源特点,准确把握和引导涉税舆论导向,强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税制改革宣传,创新宣传手段和载体,改善税收公共关系,优化涉税外部环境,着力凝聚社会共识,为税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税收改革、依法治税、诚信纳税、服务民生。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内容
(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税收宣传和形象展示。在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围绕全市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税收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作用等主题进行报道。利用市政府和财政、国税、地税部门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加强政策解读,重点宣传百姓关注的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的新举措。在重要地区、路段、广场利用电子广告牌、宣传专栏等,宣传税收法律和政策、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等,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市领导参加在三门峡国际文博城中心广场举行的2013年全市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2.在《三门峡日报》以及市政府和财政、国税、地税部门门户网站开辟税收宣传专栏,宣传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
3.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制作税收宣传专题片和宣传标语,在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滚动播出;
4.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织人员参加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的直播节目,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接受广大听众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反馈,与听众直接互动交流。
5.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在各类媒体联合开展“营改增”专项宣传活动。
6.国税、地税部门开展“手机伴我学税收”活动。借助手机报接触人群广、易传播的优势,在手机报开设税收宣传专栏,刊登税法宣传标语和最新税收政策,提高税法宣传影响力。
(二)将税收宣传与税源调查、税收稽查有机结合。对全市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源调查、稽查和税收专项检查。通过稽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以查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为突破口,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实现以调查促收入、以检查促宣传、企业积极主动进行纳税申报的良性循环。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开展以下专项调查和检查活动:
1.国税部门对全市缴纳增值税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源调查;
3.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4.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对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建设项目和市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5.地税部门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税收进行专项检查;
6.财政监督部门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平台,对企事业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7.地税部门开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缴税款专项检查和清缴入库工作。
8.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市国税稽查局、市地税稽查局密切配合,市级稽查不少于3户纳税企业,每个县(市、区)稽查不少于4户纳税企业,以稽查促收入。
(三)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优化纳税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专项活动。将“服务升级”作为贯穿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线,使每一名税务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依法征税意识,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同时建立税企联系制度,强化税企沟通,进一步优化程序,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让纳税人深切感受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增进社会、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扎实开展税收宣传“五进”活动。开展送税收法律、政策“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印制税收宣传册,介绍税收的基本职能、纳税服务措施以及税收新政策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影响等内容,免费向广大群众及个体工商户发放。结合网络发票管理工作,大力宣传网络发票的作用,鼓励纳税人自愿使用、开具网络发票,防范涉税风险。
(五)建立税收征管奖惩机制。明确财政、国税、地税三个部门和各县(市、区)6月份收入目标和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收入目标,对圆满完成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为加强对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宣传合力。
(二)创新宣传载体,完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精准把握宣传对象、方式与时机,巩固传统宣传项目,加强成果推广利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媒体渠道,丰富宣传载体,使税收宣传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实际。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形成系统的活动计划和宣传方案,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三)突出主题和重点,注重宣传实效。要紧密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注重宣传的实际内容,把主题和内容有机结合。同时要根据宣传的重点,选择有效的宣传形式,力求税收宣传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切忌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交流总结,深化活动内涵。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发《税收宣传月活动简报》,反映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意见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本部门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附件:1.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3年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三门峡市2013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赵中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欣照(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大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增固(市监察局正县级监察员)
李献民(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任战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门峡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会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天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柏启传(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宋 东(市财政局局长)
朱豫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辛建仓(市规划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青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梅良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范社民(市审计局局长)
张庆云(市统计局局长)
李永正(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司玉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 群(市工商局局长)
秦基选(市国税局局长)
霍 涛(市地税局局长)
张银仓(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行长)
杨华军(三门峡银监分局局长)
李万泉(三门峡日报社社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东兼办公室主任,翟海燕(市财政局副局长)、胡继宏(市国税局总经济师)、王新宝(市地税局总会计师)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2013年税收宣传月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和谐税收·助力中原
3.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4.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5.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6.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7.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四大一高”建设
8.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9.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10.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11.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12.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13.税收连着你我他,诚信纳税靠大家
14.税收改革、依法治税、诚信纳税、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