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3〕5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

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2013〕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2日

三门峡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

实 施 方 案

为提高我市全民健身工作水平,根据《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全民健身示范县(市)”“全民健身示范区”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牢固树立科学健身、体育惠民的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中原地区群众体育名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体育健身工作指导,改善体育健身设施,普及全民健身相关知识,激发群众健身热情,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健身活动氛围,不断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2015年,通过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评估验收。

三、创建任务

(一)有效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城乡居民每周参加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

(二)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定期对辖区公务员、职工、教师、妇女、工人、农民、青少年学生等各类人群进行体质测定。普通人群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人口的千分之二,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明显提高,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居全省较高位次,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加快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市级政府将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投入,城区建有满足承办10个以上单项全国比赛条件的体育场馆,拥有1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1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注重老年人健身设施场地建设,建成1个以上老年人活动中心;县(市)政府所在地全部建有标准的田径场、游泳池(或体育公园)、带看台的灯光球场和一个综合训练馆(房)等公共体育设施,并建有1个小型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积极实施体育健身工程,努力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城市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80%以上;形成布局合理、利用率高,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实现“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四)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市、县(市、区)各级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春节、“黄河旅游节”、“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活动月”、“全民健身日”等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推进各类群体健身活动均衡发展。积极争取承办全国重大赛事活动,每年至少承办1次全国性赛事活动,每四年举办1次全市性综合体育运动会。举办群众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体育大会、传统项目比赛、大型体育展示、农民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企事业单位职工运动会、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活动,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体育发展。同时,每个社区和行政村要坚持开展健身队伍晨晚练,努力打造具有三门峡特色“一市一品牌、一县(市、区)一特色、一乡镇(街道)一亮点”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市电台要每天定时播放广播体操,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开展工间操和业余健身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体育锻炼,形成基层全民健身主旋律。

(五)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群团拉动、协会带动”的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群众体育组织。加强各单项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积极推进社区体育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晨晚练辅导站点的创建工作,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及个人创办以开展全民健身服务为内容的经营性体育健身机构,力争实现各乡(镇)、城市社区体育组织全覆盖,80%城市社区全部建成体育健身站(点),8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体育健身站(点)。

(六)加强全民健身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积极选拔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升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各乡(镇)要结合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已建成活动场地的村全部配足配齐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动员广大优秀体育教练员、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义务健身辅导活动。力争到2015年5月前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数量占人口比例不低于千分之二,其中老年人占指导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0%。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自2013年6月起至2015年10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10月)。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015年5月)。加大体育健身场地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建设工作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查缺补漏阶段(2015年6-8月)。完善创建资料,查找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改进,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9-10月)。总结试点工作,组织模拟验收,迎接省体育局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摆上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工程,确定专人负责,按照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从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成立三门峡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和要求,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加,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创建活动。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典型,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扎实、推进有力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河南省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形成人人关注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 件

三门峡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庆红(市政府党组成员)

执行组长:张景林(市政协副主席、市体育局局长)

副 组 长:张红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 辉(市体育局党组书记)

成  员:刘玉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 耘(市直工委调研员)

石线伟(市委农办副主任)

聂树杰(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贾志强(市文明办调研员)

张项学(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 锐(市教育局副局长)

申春升(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焦露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杨保屯(市民政局调研员)

李建春(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雷 萍(市财政局调研员)

武东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上官勤学(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副局长)

石旭民(市规划城管执法局调研员)

赵和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茂军(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许建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委书记)

郑淑华(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武如仓(市体育局副局长)

朱素芳(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晓宇(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保仁(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市旅游协调办公室主任)

李贵标(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长周(市质监局副局长)

贾 林(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宋黎静(团市委副书记)

李 珣(市妇联副主席)

张建廷(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玉琮(三门峡日报社副总编辑)

张晓红(义马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华(渑池县政府党组成员)

杭海龙(湖滨区政府副区长)

唐科峰(陕县政府县长级干部)

孙会方(灵宝市政府副市长)

曲红波(卢氏县政府副县长)

田书勤(开发区管委会助理调研员)

崔文泽(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体育局。孔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张睿同志(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体校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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