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
批 复
三政办文〔2013〕30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请示》(三商务〔2013〕158号)收悉。根据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关于加强河南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豫商建〔2009〕90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请你局结合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现状,与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推进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
此 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