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批复(三政办文〔2013〕30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

批  复

三政办文〔2013〕30号

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请示》(三商务〔2013〕158号)收悉。根据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关于加强河南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的意见》(豫商建〔2009〕90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三门峡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请你局结合我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现状,与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推进全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

此 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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